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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机成"火机"烫手 消费者想退货遇阻

2015-09-29 11:16 来源:浔阳晚报

商家称经检测没问题不能退

   [九江新媒体JJXMT.CN] 买了部新手机,本来是件开心的事情,可没用两天就发现手机有问题,找了销售商也得不到解决。近日,杨先生致电浔阳晚报热线8530000反映,新手机用不了多长时间便烫手,但是手机店却不肯退换。

  近日,九江市民杨先生买了一部魅族智能手机,可仅用了一天,新手机竟成了“火机”,使用没多久便变得烫手。他找到手机店要求退换,但得到的回复却是经检测没问题。
 
  9月初,杨先生来到浔阳路一家手机店逛逛,看上了一部魅族智能手机,最后花2000元买下了。可第二天,杨先生就觉得新手机有点不对劲,使用半小时手机变得越来越烫。“这个时候来了个电话,我放在耳朵上,屏幕烫得我几乎跳起来。”因为害怕手机过热发生爆炸或其他意外,杨先生当即关机。而此后,手机发烫的情况依然没有改观,让他有点抓狂,“时不时就发烫,待机时间也很短,充满电使用10多分钟后,电量就少了10%。”
 
  9月15日,杨先生前往手机店处要求退换,尽管购机还不到7天,但店家却要求他前往售后服务中心对手机进行检测,结果为有性能故障才能退换。手机店工作人员解释称,虽购机不满7天,但按照行业规则和公司规定,不能无条件为杨先生退换手机,“所有的手机品牌都是这样,必须拿到服务中心出具的检测单,证明手机有问题才能向厂家退货。”随后,杨先生将手机带往售后服务中心检测,结论却是“暂未见性能异常”。对此,杨先生很疑惑,“如果销售商和服务中心联合起来忽悠,那消费者不是始终没资格退货?”
 
  对此,江西支点律师事务所的夏律师表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杨先生有权在购机7天内要求无条件退换手机。他认为,性能故障是个很宽泛的含义,对此,商家的解释可能属于限制性解释,如同“保留最终解释权”,是没有法律效应的。另一方面,如果销售商对消费者退回的手机有异议,认为涉嫌人为损坏,那也应该由销售商找专业机构进行检测,并且出具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不应由消费者举证。“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向消协投诉;如果不满意,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夏律师说。(浔阳晚报 记者李超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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