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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 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2016-03-11 11:05 来源:江南都市报

九江市召开3·15“新消费 我做主”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新闻发布会

   [九江新媒体JJXMT.CN] 本报九江讯 周莉摄影报道:一年一度“3·15”又到了,今年的主题是“新消费我做主”。3月9日上午,由九江市委宣传部、九江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九江市工商行政监督管理局、九江市消费者协会联合举办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新闻发布会,就如何为消费者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进一步提升市民依法维权的意识进行了介绍。

九江市召开3·15“新消费 我做主”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新闻发布会.jpg

  联合开展宣传活动
 
  据悉,九江市相关部门在3月15日前后,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服务,提升市民依法维权的意识。3月15日,九江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将会同相关单位在南山公园举行“3·15”宣传咨询服务活动;“3·15”期间,九江市消协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网上九江“3·15”维权进行时活动;九江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联合高校学生组织开展《消法》进校园活动,举办消费讲堂,与在校大学生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引导学生科学、理性消费,增强广大学生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据九江市消协秘书长宋映龙介绍,2016年九江市消协还将对《汽车销售合同》使用情况开展调查,并与相关部门配合促使规范《汽车销售合同》在九江市全面使用,组织部分消费维权志愿者和新闻媒体代表开展消费体验,亲身体验汽车销售、售后服务等相关环节。
 
  消费者维权意识增强
 
  “新消费,我做主”,是消费者对新消费的支持和肯定,也是消费者对消费环境日益向好的呼唤。“新消费,我做主”是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满足消费者需要,赢得消费者对新消费的满意和认可;是弘扬“诚信、公平、法治”文化,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营造让消费者能做主愿消费的良好环境;是引导科学理性消费,践行绿色消费、品质生活,呼唤维权自觉,提倡依法维权,让消费者主动做新消费的支持者。
 
  记者从“2015年度九江市各级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统计”中获悉,与2014年相比,2015年位居九江市商品大类投诉前五位的分别是:家用电子电器类、服装鞋帽类、食品类、日用商品类和交通工具类。
 
  根据全九江市各级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统计,2015年度,九江市各级消协组织共受理调解成功消费者投诉1322件,其中商品类投诉1123件,服务类投诉19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8万元,接待来访和咨询18332人/次。
 
  九江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宋映龙表示,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他们将积极宣传“新消费我做主”的年主题,提高消费者的维权能力,增强经营者的依法经营意识,推动消费环境持续改善。
 
  2015年挽回经济损失322.8万元
 
  记者从此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5年,九江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和全市消协共受理消费者各类投诉1.48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22.8万元;市质监局12365受理举报300件,批转查处举报案件21起,向有关部门移送案件2起;市食药监局“12331”受理投诉228起。
 
  九江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市工商局副局长郭白向记者介绍,该市工商系统坚持对消费者投诉较为集中的流通领域的问题商品,积极开展监管。同时,加强与行业组织的维权合作,督促企业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职责,在企业推行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切实把消费纠纷和解在企业、解决在源头。广泛宣传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理念和成效,营造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自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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