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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一周回来上班就被老板开除 合法吗?

2015-11-03 10:22 来源:九江晨报

   [九江新媒体JJXMT.CN] “老板就说让我不用再去上班了。”昨日,市民吴先生向九江晨报反映,10月4日他外婆去世,便向公司请了一周假,可等他回来,老板却告知他要和另一名员工完成工作上的交接后离职。这让吴先生颇为意外,工作了1年的单位,没有任何正当的理由就要辞退他,这让他心里有些接受不了。“如果确实是我工作出了问题要辞退我,我无话可说,可是就因为我请了一周假就让我走,我觉得不合理。”吴先生表示,如果真的是辞退,公司总得有个补偿。

 
  为此,九江晨报记者向市人社局咨询相关情况。市人社局劳动仲裁科工作人员表示,吴先生所在的公司存在违规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吴先生可以向单位注册地的劳动部门申请仲裁,注册信息可向工商部门查询。而且用人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还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也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此外,像吴先生这样工作了1年的员工,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如果想解除劳动合同,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像吴先生这样的情况,应该拿到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该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在工作前,一定要与用工方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自身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
 
  目前,吴先生已准备申请劳动仲裁,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件事。(九江晨报 记者沈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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