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折商品有瑕疵 商家“概不退还”
2015-10-30 09:22
来源:浔阳晚报
[九江新媒体JJXMT.CN] 市场上特价商品、折价商品随处可见,以低廉的价格购买平日高价位的同款商品,这种促销方式让许多消费者欣然接受。然而享受“折价”优惠后,商品一旦存在质量瑕疵要求退换时,却会遭遇困境。日前,市民陈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 10月19日,陈女士在逛街时,见到某品牌皮包店内部分商品正以特价、打折的方式促销,于是进店挑选了一款原价490元,打折后仅为445元的女式皮包。陈女士告诉浔阳晚报记者,随后的几天里,她在正常使用该皮包时,发现皮包两侧的皮面竟渐渐开裂,且一天比一天明显。意识到包可能存在质量问题,10月25日,陈女士再次来到该店,希望商家给予其退换货,然而商家却以陈女士购买的是特价商品为由拒绝退换货。“她们说只能修理。”听到商家的答复,为了减少损失,陈女士只能同意皮包店进行维修,然而维修后的皮包却没能让陈女士满意,“修理后仍然无法恢复原状,出现问题的地方已经影响了皮包的正常使用,虽然是特价商品,但同样是我们花钱买的消费品,为什么不能退换呢?”在与商家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陈女士到市消费者协会投诉。
对此,工商部门消费投诉平台的工作人员表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商品出售者必须对自己出售的商品承担质量担保责任。如果商家在出售特价、降价、减价、打折商品时,未向消费者说明商品存在瑕疵,那么就应该依法承担“三包”责任。如果商家售出的商品发生质量问题,那么商家就应该按照相关规定承担维修、更换或者退货义务。(浔阳晚报 记者李超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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