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 > 社会焦点

老人粗心“玩火” 引火上山被判刑

2013-09-09 13:23 来源:九江新媒体

    [九江新媒体] 现年67岁老人李大朝粗心大意,擅自在自家责任田焚烧茅草,由于突遇大风,致大片森林烧毁。近日,修水县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2013年3月7日下午,被告人在全丰镇半坑村“山北屋埂上”自己的责任田中焚烧田埂茅草时遇大风,火势迅速蔓延至“祖马冲”山场,酿成森林火灾。经鉴定:此次火灾毁灭森林面积达8.87公顷,直接经济损失44840.7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大朝违反国家森林法规,疏忽大意引发森林火灾,其行已构成失火罪。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为保护森林资源,打击犯罪行为,依照相关法律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修水县人民法院沈林供稿)

相关阅读

热点推荐

热门排行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免责声明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 我是网站编辑,网站事务点我联系 - 提供新闻报料,点击这里联系我 - APP、微博、微信、新媒体业务合作点我

融合微信号、微视频、头条号等媒体号的九江地区门户网站! 九江视窗网 JJSCW.COM.CN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九江视窗传媒有限公司 - 赣ICP备13004140号 - R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