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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公民合法财物

2014-11-21 18:01 来源:九江晨报

     [九江新媒体JJXMT.CN](宋佳佳、赵岑雨)2013年冬天,化工厂一幢闲置的宿舍一楼,一间带院子的房子,被一个中年男人租下来了。

  那中年男人持北方口音,身材微胖,戴着眼镜,文质彬彬的样子,看上去像个做生意的。
 
  自从他来了之后,这间宿舍就被“改装”了。先是那些床、衣柜、锅碗镖盆,被他统统挪走,随之替代的是两个依次排列的办公桌,若干文件夹,一台笔记本电脑。不到两三天,后院里满满当当放置起来了一摞摞的纸箱。那男人在宿舍门口挂了个牌子:“XXXX物流配送公司”。
 
  “喂,你好,你这里是手机经销商吗?我是XXXX物流配送公司的李经理,需要收购你们一批手机。”中年男人坐在出租屋的办公桌上,一通电话就打给了九江一家手机经销商。按照他的说法,他需要15台高档手机,全部现金支付,要马上到货,这是为九江某直属机关领导层采购的。经销商罗总在网上查了查这公司的情况,觉得这生意靠谱,决定见面谈一谈。
 
  罗总倒是很有诚意,马上指示手下人从仓库里拿出了8台iPhone5S,7台三星N9系列,打包装好,带着手下两个人,开车到了化工厂宿舍。
 
  接待罗总的自然是李经理,还有一个小姑娘。李经理把罗总领进了他们的办公室,边清点手机数量边说:“你这里都是正品吧?”“如假包换呐……”罗总连忙回答。
 
  没聊几句,这生意就谈成了。李经理说是现在就清点钱款,恭敬地请求罗总等三人在门外恭候,要小姑娘陪同。待罗总等人出了门,李经理就把房门关上了。
 
  “你老板在里面干什么?怎么半天没动静?”过了有5分钟,罗总有点不耐烦了,对那小姑娘问道。
 
  “他能干什么呀?还不是在里面给你们数钱。”小姑娘回答罗总。
 
  又过了五分钟,屋里还是没动静,罗总察觉到不对劲,一脚踹开房门,发现他带来的手机连同那个李经理,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
 
  罗总报案,公安机关介入调查。首先的询问对象自然是那个小姑娘,她表示自己是无辜的,“我是在58同城网上看到一条招聘信息就来面试了。”她说,她一切都是按照“老板”的指示行事。
 
  接下来公安机关搜查了李经理的办公室,发现那些文件夹、配送单、电脑都是“装饰品”,至于说后院里那一摞摞的纸箱——拆开来一看,里面装的全是砖头。
 
  今年5月,李某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
 
  据李某供述,从2013年10月到今年4月,他先后四次用相同手法,在山东烟台、江苏淮安、湖北襄阳以及九江行骗,共骗得价值25.7万元手机,均为iPhone5S和三星N9系列。
 
  骗了这么多手机干嘛去了?李某说,他都以低价卖掉了,钱都用来赌博挥霍光了。而他之所以“奇思妙想”,用这种方法行骗,也是因为自己赌博输了钱,债主逼得急,日子过不下去了。
 
  每到一个地方,李某都会仔细物色他的“办公”地点,他一定要一个有院子的,而且带后门的房子,一是伪装成仓库,二是方便自己拿了手机逃跑。把房子租好后,他就在当地城市的网站挂上自己的“物流公司”的相关信息。
 
  李某,男,1967年12月18日出生,河北人,初中文化,无业。父母是河北某村庄种地的农民。
 
  11月3日,浔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公民合法财物,且数额巨大,故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法理解析:
 
  本案中李某采取一系列手段虚构所谓“物流公司”,以帮人配送手机为由,骗取他人的手机牟利,主观上带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诈骗手段,构成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本案提醒:在做生意过程中,面对不熟悉的客户,一定要搞清楚对方的真实情况,有必要的话看一看对方的营业执照,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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