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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被狗咬伤 家长索要“整容费”被法院驳回

2014-11-21 18:01 来源:九江晨报

     [九江新媒体JJXMT.CN](陈娜、赵岑雨)3岁的小顽童在别人家门口玩耍时被狗咬伤,事后家长索要“整容费”。近日,瑞昌市法院审理了此案,依法驳回了家长的诉求。

  8月的一天,3岁的小男孩蛋蛋在一个小区内玩耍时遇到一条小狗,蛋蛋主动上前去逗这条小狗玩,小狗却“很不识趣”地猛地扑了上来,将蛋蛋的脸部咬伤。经防疫站鉴定,蛋蛋伤情三级,在医院住院治疗3天,花去医疗费2000多元。
 
  事后,蛋蛋的家长要求狗主人赔偿,双方未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家长遂代替蛋蛋提起诉讼,要求狗主人赔偿各项损失1.1万元。
 
  在这1.1万元的赔偿诉求中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监护人误工费等,其中还包含“毁容赔偿费”“精神损失费”。对于家长提出的这两项赔偿诉求,法庭未予以支持。法官说,蛋蛋的家长没有出示蛋蛋需要整容的相关证据,故不支持这项诉求,而“精神损失费”则不属于本案的赔偿范围。法官介绍,如果蛋蛋以后真的因为被咬伤一事整容了,可以另行起诉。
 
  最终,法院判决狗主人向蛋蛋一家赔偿343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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