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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牌老总以高薪聘请员工为诱饵诈骗十余万获刑

2014-11-22 09:18 来源:正义网
[九江新媒体JJXMT.CN](鲍观升、戴思思) 无业男子假冒公司老总,谎称高薪聘请员工需要交费用、帮助购买廉租房、帮助安排工作等为由,先后多次骗取他人财物共计十余万元。近日,由江西九江市浔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六年七个月,并处罚金50000元。   经查,2012年7月至2013年1月期间,被告人王某虚构自己是九江市东日公司(该公司系虚构)老总,以高薪聘请被害人黄某到其公司上班为诱饵取得黄某信任后,以需要办理上岗证、医保社保和入股公司分红等事由对黄某进行诈骗,先后骗取黄某共计27000元。2012年8月至2013年1月期间,被害人蔡某通过妻子黄某认识被告人王某,王某虚构将以高薪聘请蔡某到其朋友经营的蓝天股份公司(该公司系虚构)上班,后以需要办理上岗证、医保社保和入股公司分红等事由对蔡某进行诈骗、先后骗取蔡某共计26000元。之后被告人王某以能买到廉租房为由骗取了被害人蔡某16000元。2012年10月至12月期间,被害人黄某花通过姐姐黄某认识了被告人王某,王某谎称自己是九江市东日公司老总,并以高薪聘请黄某花到其公司上班需要办理上岗证、医保社保等事由对被害人进行诈骗,先后骗取黄某花共计3700元。2012年12月期间,被害人黄某某通过妹妹黄某认识了被告人王某,王某谎称自己能帮助黄某某买到便宜的廉租房,骗取了黄某某20000元。2013年5月期间,被告人王某谎称自己能买到便宜的廉租房,并以此为诱饵,骗取了同学及被害人黄某姣4000元。后王某谎称与某公司领导关系好,能将被害人黄某姣的儿子安排进该公司上班为由,骗取黄某姣5000元。被告人王某将其骗取的财物用于治病及挥霍一空。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了多人财物,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归案后能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实,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将其诈骗取得的钱财主要用于挥霍,可酌情从重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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