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浴技师被客打 纠集他人把人伤
2014-08-01 13:02
来源:九江法院网
被告人柯某在提供足浴服务时,与顾客发生争吵,顾客动手拉其头发,事后,柯某纠集被告人杨某、魏某将两名顾客打伤。近日,瑞昌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该起故意伤害案,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柯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被告人魏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法院审理认为,三被告人故意损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乙级、一人轻微伤甲级,三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以处罚;鉴于被告人柯某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获被害人谅解,被告人杨某、魏某有自首情节,被害人的行为对此案的发生负有一定过错,遂作出上述判决。(徐芳 彭小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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