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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张先生买了一箱假酒 经销商十倍赔偿

2014-07-24 10:23 来源:浔阳晚报
    张先生买了一箱假酒
 
    经销商十倍赔偿
 
    此为我市首个“假一罚十”案例
 
    近期,浔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白水湖分局接到市民张先生投诉,称其购买的一箱“洋河海之蓝”可能是假酒。在经过技术部门的检测后,认定其购买的酒的确为假酒。最终,工商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要求商家对张先生所购酒品作出购入价格十倍赔偿。据悉,这也是我市首个“假一赔十”的案例。
 
    市民张先生介绍,7月15日,他在京九大市场一家酒品专卖店内购买了两箱“洋河海之蓝”的酒,但他感觉其中一箱有问题。张先生说:“我最近要请朋友吃饭,所以去买了两箱酒,每箱酒的价格为675元。但其中一箱酒在打开品尝时,明显感觉味道不对,于是我赶紧拿着发票找到商家讨说法。”
 
    然而,商家在面对张先生的质疑时,一口咬定自己是通过正规渠道进的货,货品不可能存在问题。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张先生向浔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白水湖分局反映情况。工商人员在听取了张先生的叙述后,立即向生产厂家寄去酒品样本进行鉴定,最终确定该箱酒为假酒。
 
    工商人员介绍,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食品经营者以假充真或销售不安全食品,除赔偿消费者的损失外,消费者可以要求赔偿价款10倍的赔偿金。”因此在本案例中,工商部门决定支持消费者的诉求,并要求经销商向张先生做出其所购一箱假酒价款10倍的赔偿。
 
    工商人员表示:“在这个案例中,张先生具有很强的法律意识,他将购货时的所有票据保存完整,为依法维权之路提供了重要依据。其次,经销商在进货时没有‘把好关’,必须要对货物进出做好记录。因此,该经销商不但要赔偿张先生10倍的赔偿金,还要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高明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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