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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孕妻不堪忍受冷漠和离婚 选择弑夫自杀

2013-09-10 09:35 来源:九江新媒体

绝孕妻不堪忍受冷漠弑夫自杀

为何一个孱弱的妻把刀子对准了最爱的夫?

这起家庭悲剧,谁的责任更大?

  试管婴儿

  “哎呀,我终于怀上了!”电话里,李华英兴奋地对马春花说道。

  “啊!恭喜,恭喜,真不容易呀!”马春花也为李华英感到高兴。

  这通电话发生在2012年6月初,当时的李华英已从瑞昌一家纺织厂辞职了有半年左右,马春花是她的前同事。两人一直关系很好,有什么家长里短的事,经常会互相倾诉。电话里,李华英还向马春花说起了怀孕的辛苦:每天要打保胎针,每走一步每一次用力都得小心翼翼,生怕惊到了腹中的胎儿等等。马春花自然是连连安慰,并答应等儿子中考结束,就去看望她。

  马春花今年已有39岁,李华英只比她小三岁。为什么马春花的儿子已经要中考,而李华英才刚刚怀孕?一是因为李华英结婚晚,2008年才和丈夫王胜领的证;二是因为,李华英输卵管有阻塞,天生不能怀孕,这次怀孕也是全家人花了一大笔钱在南昌做了试管婴儿的结果。因此,李华英既是兴奋,又特别小心——这个胎儿意味着王家能不能延续香火,意味着他们的夫妻感情能不能维系,意味着她是不是能为人母。

  自从医院诊断出李华英患有天生的不孕症,丈夫王胜对她的感情就淡了许多。公公婆婆虽然没有公开指责过她,但那脸色是明摆着的难看,对她的态度是显而易见的冷漠。这次去南昌做试管婴儿,也是不得已而为之。除非她生下一个孩子,否则她将日复一日遭人白眼,直到婚姻崩溃,李华英对此心知肚明。

  过了一个多月,马春花又接到了李华英的电话。这次,再没有先前那满是憧憬的欢快语气,取而代之的是撕心裂肺的哭泣:“我……我流产了。”李华英说道。马春花把她约出来见面,劝她干脆抱个孩子得了,李华英摇了摇头,只一个劲儿地哭,什么话都没说。

  破裂夫妻

  抱个孩子?恐怕丈夫和公公婆婆都没法接受。早在李华英被诊断出患有不孕症之时,她就提出过这个方案,但遭到了断然否决。这次试管婴儿流产之后,她压根就没打算跟家人商量抱小孩一事——因为,这无疑会让家里本就异常紧张的气氛雪上加霜。在农村人的观念中,作为媳妇,生孩子、续香火,乃是绝对必要的义务,岂能从别人家抱个孩子了事?

  李华英是贵州人,只上了小学二年级便回家务农,19岁开始外出务工,2007年来到瑞昌与王胜相识。婚后初期,夫妻感情不错。但李华英那始终无法鼓起来的肚子,让王胜及其父母对她有了不满。虽然,大家都知道这并非李华英故意为之,但不满之情还是悄悄地蔓延开来了。没有人会指着鼻子骂李华英“你怎么不能生小孩”之类的,而是在吃饭的时候不叫她;她招呼什么事也没人搭理;她想丈夫聊天,得到的却是沉默;她主动向公公婆婆献殷勤,回应也是十分冷淡。

  在这个家里,李华英感觉自己是个外人。

  这种感觉,在试管婴儿流产之后,愈发地强烈。那些在怀孕期间悉心的照顾通通都不见了,没有人关心她因为流产而本就脆弱的身体,没有人为她做饭、买菜,没有人愿意跟她说话,每天晚上丈夫都去客厅的沙发睡,不跟她同床。她还隐隐约约地听见,丈夫在阳台上跟朋友打电话,说她流产一事。

  李华英只好向马春花倾诉郁闷至极的心情,她在电话中又哭着说:“我丈夫、公公婆婆都对我不好……”

  这通电话发生在2012年7月21晚。

  弑夫自杀

  2012年7月22日晚9时许,结束了一天工作的王胜回到家中。李华英给他做了饭,王胜板着脸一个人吃着,没有跟李华英说话。

  吃完饭,王胜洗了个澡,然后上了二楼的卧室。见丈夫始终不吭声,李华英心里憋得慌,流产的事实已无法挽回,夫妻间总该对这件事有个说法。于是,李华英主动开口:“这日子要怎么过下去?”

  “离婚吧,我也不想见你。”王胜语气淡漠地回答。

  丈夫提出离婚,李华英早有心理准备。她心想,在他王家做了五六年媳妇,里里外外的事没少出工出力,就算生不了孩子,也决不能白白地被人一脚就给踢了。于是回答:“要离也可以,你给我六万块钱。”

  王胜只“哼哼”了两声,再不搭话。而李华英的嘴巴则像泻了堤的洪水,滔滔不绝起来:“你不想见我,那就给我一笔路费,我出去打工,让大家都冷静下!”“不管怎么样,你不能在外面乱玩女人!”语气和声调也愈发地高亢,带着深深的怨气。

  “没钱,先不离。”面对妻子的激愤,王胜依旧是无动于衷,只轻描淡写地说了这五个字,就出了卧室来到阳台乘凉。李华英的情绪已经高涨起来,生拉硬拽又把他拉回卧室,并用茶几把门堵住。

  “你到底要干什么?”王胜终于忍不住怒气,反身对着李华英吼了一声,狠狠地推了她一把。

  “我要杀人!”随着这一吼和这一推,李华英已变得歇斯底里、近乎疯狂,她突然拿出一把尖刀,朝王胜的胸口刺了进去。

  “你要捅死我……”王胜捂住胸口,往墙上倒去。李华英又顺势朝他的腹部和腰部,一刀一刀地捅了进去。

  听到二楼的嘶吼和打斗声,王胜的父母赶忙来到卧室,撬开了房门。见到公公婆婆,李华英的第一句就是:“今天不是他死,就是我死。”接着就把刀架在自己的脖子上。王胜的父亲见状,赶忙上前把刀抢了下去。母亲则扶起受伤的王胜,拨打了120.

  李华英仍然处在疯狂状态,她见刀被夺走,又捡起一个啤酒瓶,砸碎,用刀片往自己脖子上割。王胜的父亲抱住了她,“妹哩(指媳妇),你何必呢……”老人家就快哭了出来。

  李华英挣脱了王胜之父,转身从二楼跳了下去。

  依法审判

  10分钟后,120急救车赶到现场,将王胜和李华英送往医院救治。王胜抢救无效身亡,经鉴定,他系被单刃锐器刺破脾脏、右肾致失血性休克死亡。而李华英则腰椎体压缩性骨折。

  在本案侦查阶段,谈及杀死丈夫的原因,李华英供述道:“我当时真的很绝望,我这么低三下四对他,真心付出没有得到任何回报,我想杀了他,将他杀死再自杀,一起殉情。”她反复向公安机关强调:“我一直很爱王胜,愿意把我的一切都给他。”

  至于本案的导火索,李华英也没有否认是因为流产:“从那以后,他几乎天天不跟我说话,板着脸,有时还拿眼睛瞪我。因为我怀不了孩子,他说过很多难听的话。”

  经查明,李华英作案所用的刀是摆在卧室茶几上的水果刀。她在与王胜的争吵中,一时激愤、临时起意,动了杀人的念头。

  2013年6月,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华英因家庭矛盾而持刀杀人,致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本案系家庭矛盾纠纷引发,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即王胜的父母带来的物质损失,依法应予赔偿。据此,认定被告人李华英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李华英赔偿王胜父母各项损失1.7万元。

  判决后,李华英不服,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其在上诉状中提出,她是因为与王胜争吵而情绪失控,在身体失去重心的情况下,持刀捅刺王胜,对其应定性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其案发后,并没有逃跑,应认定为自首,其对罪行供认不讳,应认定坦白。而李华英的辩护人则提出,本案应定性为故意伤害罪,李华英悔罪,值得怜悯,且本案系夫妻之间犯罪,恳请法庭对李华英量刑时予以考虑。

  法庭认为,被告人李华英明作为具有完全责任能力的成年人,明知持刀捅刺腹部、胸部等要害部位可能会导致死亡结果的发生,仍不计后果,持刀捅刺王胜数刀,最终导致王胜死亡。其行为表明,其对王胜死亡结果的发生,持积极追求的心态,原判认定故意杀人罪定性准确。关于李华英提出的具有自首情节,经查明,在案发后,李华英跳楼致伤后被送往医院,公安机关在医院将其抓获,并非主动投案,不属于自首。

  2013年8月25日,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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