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成和解拒履行 强制执行得执结
2013-09-09 13:30
来源:九江新媒体
2001年张武因生意资金周转需要在胡芳处借款33000元,后经胡芳多次催讨,张武陆续偿还15000元,但是剩余的18000元,张武就以各种理由拖欠。胡芳无奈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张武偿还本金加利息共29000元,该判决生效后,张武拒不履行,胡芳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中,经法官多次做工作,双方自愿达成张武在一个月内支付全部案款,张武的哥哥提供担保的执行和解协议。一个月后,张武没有按和解协议支付案款,和其哥哥一起选择了逃避,拒不履行和解协议,并改变联系方式,使案件的执行一时间陷入了困境。 9月3日中午,法官突然接到胡芳的电话,说发现张武在酒店吃饭,法官马上赶到酒店把张武带至法院,要求其履行全部义务。在法院,张武仍然以经济困难为由拒不履行,面对这样顽固的被执行人,经合议,法院依法对其进行拘留。3天后,张武的妻子就把全部案款送到法院,案件顺利执结。(文中人物均为化名)(武宁县人民法院夏亮亮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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