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首例违反社区矫正办法罪犯被撤销缓刑收监
2013-08-30 09:41
来源:九江新媒体
[九江新媒体]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办法规定,经不住考验的何某在缓刑期间和他人一同吸毒,瑞昌市人民法院根据司法局建议依法撤销何某缓刑,执行原判刑罚。这是瑞昌市首例因在缓刑考验期内,罪犯违反《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被依法撤销缓刑案件。 2011年7月20日,罪犯何某因敲诈勒索罪被瑞昌市人民法院判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在缓刑考验期内,即2013年4月25日,何某经不住诱惑和他人在小区内吸食冰毒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被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两年。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发现情况后,认为罪犯何某违反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向法院建议撤销其缓刑。 法院查明,罪犯何某缓刑期间违反《禁毒法》的规定吸食冰毒并被公安机关隔离戒毒的事实证据充分,瑞昌法院依据《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法裁定撤销何某缓刑,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立即收监执行。(九江法院网刘小伟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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