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夫妻以离婚散场 因财产纠纷再上公堂
2013-08-18 14:15
来源:九江新媒体
[九江新媒体]本是二十多年夫妻,2012年底,因夫妻感情破裂在法院起诉离婚,经法院调解办理了离婚手续。不想几个月后双方又因财产纠纷再次公堂相见。近日,瑞昌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离婚时财产遗漏未处理,原告张某再次起诉要求分割共同财产的案件。 原告张某与前夫离婚后,经人介绍与被告李某相识,并于1991年2月结婚,1991年12月生育一女。原告张某与前夫生育的女儿随原告生活。2012年原、被告因感情不和,被告李某起诉要求与原告张某离婚,两人经法院调解离婚。并对双方位于瑞昌市内赤乌路的房产和车辆进行了处理。但是双方在瑞昌市建设路还有一处房产,在瑞昌乡下有一栋房屋,以及被告李某购买的保险原案未进行处理。原、被告双方就以上争议财产又不能达成一致处理意见,原告于是再次起诉到法院。 经主审法官的耐心调解和对其宣讲了相关法律知识,双方终于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意见,两处房产由原、被告共同生育的女儿及原告与前夫所生育的女儿在原、被告百年后继承,被告所购买的保险归被告所有。(文 九江法院网 徐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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