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受伤矛盾激化 法院调解当庭给付
2013-08-04 10:56
来源:九江新媒体
[九江新媒体]7月31日,德安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一案,此案经主审法官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支付给原告赔偿款27000元。 2012年至2013年间,被告陈文付承包德安县政府大楼部分装修项目,期间雇请原告陈水宝等人为搭建脚手架。2013年1月6日,原告在作业过程中不慎从2米高的脚手架上摔下导致左手腕处骨折,后经法医鉴定原告属十级伤残。原告出院后向被告索赔,未果。后原告邀集一些社会闲散人员到被告家吵闹,双方矛盾激化。法院受理该案后在庭审过程中,法官在查明案件一些相关事实后积极主持调解,向被告宣讲法律知识,同时耐心做原告方面的思想工作。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除已支付的13000元医药费外被告另当庭给付了原告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7000元,做到了案结事了。(文 九江法院网 余月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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