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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车划入黄标车被强制注销却无人告知

2016-09-23 14:15 来源:江南都市报

吊车划入黄标车被强制注销无人告知 

车主希望能恢复 九江车管所表示按政策执行

   [九江新媒体JJXMT.CN] 本报九江讯 记者王林华、王平报道:9月19日,市民包先生向记者反映,其名下一辆吊车于2015年被九江市车管所列为黄标车,予以强制注销,而包先生对此表示毫不知情,直到今年其吊车被温州警方扣留才知道。对此,包先生表示十分不满,之后也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希望能解决其“吊车被注销”的情况,但未得到满意答复。

  车主:“吊车被注销”希望能恢复
 
  包先生介绍,其早年购买了一辆海虹牌吊车,该车类型为重型专项作业车,于2003年10月17日注册登记,登记时该车的使用性质为货运。2015年九江市将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工作纳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督查重点时,其车被九江市车管所划入了黄标车行列,并于当年被强制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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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先生的吊车(采访图片由包先生提供)
 
  包先生表示,其无法接受吊车被纳入黄标车的行列,而且自己的车辆被注销时,也无人告知。对于自己的车子使用性质登记为货运,包先生认为是车管所工作人员的失误导致,“我这个车子都没有装东西的地方,怎么是货运车?”
 
  包先生说,他把车子挂靠在武宁县久祥货运有限公司,后来一直是在温州工作。“以前都不知道车子已被注销,还是今年车子被温州交警扣留才知道。按照国家出台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我们这个吊车的使用年限应该为30年的,我的车子还没有到年限。”包先生说,“现在车子价值就算折旧也至少值50万元,车子被注销还牵涉到一个驾驶员要被取消驾驶资格的问题。”
 
  九江市车管所:按照政策执行程序都已到位
 
  19日下午,记者来到九江市交警支队车管所,车管所办公室主任祝凌青告诉记者,包先生曾多次找过车管所说明情况,车管所也均给予回复,而且看包先生的机动车行驶证知道,这个车子的所有人为武宁县久祥货运有限公司,包先生以个人的身份难以证明其与车子的关系。
 
  祝凌青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要求,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对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黄标车,在一个月内办理注销登记、收回牌证,对车辆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一律公告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作废等。
 
  祝凌青介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2015年九江市淘汰的黄标车标准为:2005年12月31日以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而包先生的车子注册日期为2003年10月17日,且其车子的使用性质为货运,因而是属于要淘汰的黄标车之列。
 
  祝凌青说,包先生的车子登记的使用性质为货运,是他当年自己申请的,“我们已查看了档案,当年的那个申请表上,货运这栏打了勾,说明是他自己申请的,不可能是我们的工作人员失误。”祝凌青说。“而且车子要被强制注销的话,肯定会有公告或者通知出来,他的车子登记在武宁县,武宁县肯定有相应的公告。”
 
  最后,祝凌青告诉记者,针对包先生所提出的异议,该所都已回复清楚了,其车子划入黄标车以及注销其登记证书的行为都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且相应工作均是按照程序所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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