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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装修延期5个月还未完工

2016-06-29 10:30 来源:浔阳晚报

业主:因装修有瑕疵拒付尾款

装修公司:因业主拖欠尾款,部分收尾工作没结束

   [九江新媒体JJXMT.CN] 装修新房是一个庞大且复杂的“工程”,如今不少人选择将装修工作全包给装修公司。不过,市民魏女士却因此与装修公司产生了纠纷。

  “去年10月份签了装修合同,合同里写明了今年1月19日完工,工期为90天,却延误到现在还没做完。”昨日,市民魏女士拨打媒体热线反映,装修公司超期了近半年仍不能交房。
 
  1、反映:装修公司逾期交房,业主很无奈
 
  记者了解到,魏女士去年在庐山区南山雅苑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因为上班没有太多时间,我就找了一家装修公司。”去年10月,魏女士要装修新房,于是找到了宏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装修。
 
  “签合同的时候没细看,但清楚写明开工日期为2015年10月18日,竣工日期为2016年1月19日,工期为90天。”魏女士告诉记者,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她就交了开工前款项5万元,并在之后的施工中陆续交了7万元左右,目前还差7000元左右的工程款没有结清,但装修只完成了80%左右。魏女士说,之所以不结清这7000元,是因为装修公司很不负责。
 
  在魏女士提供给记者的一份材料中,她列举了15项对装修公司的不满,其中包括“工期严重拖延、偷降工程标准、施工质量低劣”等内容。“装修公司承诺使用的开关盒是西门子的,但他们却使用了山寨品牌。”魏女士告诉记者,几个月前,工人将买来的开关给她过目,当时她没有注意,后来才发现开关上的标志为“SIMVENS”,而正宗西门子的标志为“Siemens”。此外,魏女士还发现卫生间的盥洗台歪斜、酒柜螺丝外漏和乳胶漆开裂等现象。在向装修公司反映后,却一直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
 
  在合同中,对双方违约应该承担的责任有明确的划分,其中写明“因乙方(宏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过错,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甲方(魏女士)支付违约金50元。”“现在很无奈,比起违约金或者解约,我更希望房子早点装修好,而不是遥遥无期拖下去。”魏女士说道。

  2、装修公司:业主有1.7万元尾款未结清
 
  昨日中午,记者联系上了宏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袁先生告诉记者,早在今年1月份,魏女士家的装修工程就已经基本完成,只剩部分收尾的工作还没有做。“之所以拖到现在,是因为魏女士一直拖欠1.7万元尾款。”袁先生说,装修公司在购买材料的时候,都是按照魏女士的要求选择的,并且在安装之前都让魏女士查看过,所以不会存在问题,“至于盥洗台歪斜等瑕疵,可能是工人在施工时存在失误,魏女士不能把这当成拖欠尾款的理由”。
 
  “目前我们的态度是,只要魏女士结清尾款,对于她提出的要求,只要不是太苛刻,装修公司都会给她一个满意的答复。”袁先生表示,装修过程中存在的瑕疵,魏女士可以与装修公司协商解决,但必须先结清尾款1.7万元。
 
  3、律师:签约前仔细看合同,竣工后付尾款
 
  业主是否应该在竣工前就把所有工程款付清呢?“一般付款方式会在装修合同中约定,只要双方都同意签字了,合同中提到的条款就有效。业主在签约前就应该考虑到,而不是等对方违约后才后悔莫及。”江西际民律师事务所的陈律师表示,目前我国还没有制定统一的装饰装修标准,现行的标准应当是业主满意。而装修公司如果确实违约了,就要根据合同进行赔付。
 
  那么,市民该如何避免装修过程中发生类似的纠纷呢?陈律师建议,业主在装修前要注意四点:一是在签合同的时候跟对方要协商沟通好,看清楚所有条款并认同再签约;二是最好选择竣工后再付尾款;三是保留一部分保证金,竣工一段时间后,质量没问题再付清;四是写明条款细节,包括解约后如何处理等问题。(浔阳晚报 记者李超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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