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 > 民生关注

都昌"让鸭脑壳飞"被曝违规收取餐位费

2016-05-24 16:38 来源:中国江西网

九江都昌"让鸭脑壳飞"违规收取餐位费 酒店称账单打错字

   [九江新媒体JJXMT.CN] 新消法正式实施后,餐饮行业向前来消费的顾客收取餐位费已被叫停。然而,5月23日,有网友发帖投诉都昌县城有家名叫“让鸭脑壳飞”的酒店居然还向每位消费顾客收取餐位费。记者采访时,该酒店表示,系统错把“餐具费”打印成了“餐位费”。

  网友投诉:强制收取餐位费,且不事先告知
 
  网友“忆江南”发帖称,都昌县城东风大道新开了一家“让鸭脑壳飞”酒店,这几天生意火得不得了,天天爆满,门口还有人排队等候。但是,该网友介绍,这家酒店居然还按人头每位收取1元的餐位费,并且事先也不予以告知,顾客在结账时才知道。
 
  记者从网友提供的照片上能看到,“让鸭脑壳飞”酒店的结账单(客户联)上的点单明细栏清晰地注有“餐位费,3位,3元。”网友质疑,酒店这样做是否是在欺骗消费者、或强制消费。有网友跟帖评论:“下次就不要去那里吃了,让他倒闭。”
 
  酒店解释:错把“餐具费”打印成“餐位费”
 
  记者了解到,对于餐饮行业的餐位费,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同时,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服务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5月24日,记者与“让鸭脑壳飞”酒店老板雷亮取得联系,他告诉记者,酒店收取的是餐具费,不是餐位费。雷亮说,酒店是加盟的餐饮企业,结算系统打印账单时出现错字,误将“具”字打印成了“位”字,目前已申请系统更正过来,并向消费者作了解释。
 
  市场监督:餐饮行业未经告知不得收取餐位费
 
  随后,记者致电都昌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该局汪墩分局一名黄姓负责人明确告诉记者,餐饮行业经营者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消费场所,根据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餐饮酒店不得向前来消费的顾客收取实际消费外的餐位费。
 
  该名黄姓负责人还说,酒店即使要收取餐位费,需遵循消费者自愿接受的原则,尽到提前告知的义务。对于“让鸭脑壳飞”酒店自称是打印出错字的说法,记者从都昌县市场监管部门没有得到证实。黄姓负责人表示,相关部门已对涉事酒店进行调查。(中国江西网 记者周学军)

相关阅读

热点推荐

热门排行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免责声明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 我是网站编辑,网站事务点我联系 - 提供新闻报料,点击这里联系我 - APP、微博、微信、新媒体业务合作点我

融合微信号、微视频、头条号等媒体号的九江地区门户网站! 九江视窗网 JJSCW.COM.CN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九江视窗传媒有限公司 - 赣ICP备13004140号 - R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