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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车突遭变故无力支付贷款,4S店坚决不给退车

2016-05-12 11:43 来源:浔阳晚报

   [九江新媒体JJXMT.CN] 近日,市民刘女士向记者反映,4月6日,她在九江英之杰奔驰4S店贷款买了一辆车,车子总价30万元,当时就签订了销售合同,并交了2万元现金。本来只要支付了首付,正常按揭车款就能提车了。但是,后来由于家庭变故,刘女士想放弃购买。这下4S店就不同意了,刘女士随后向开发区消费者协会投诉,希望工作人员能够从中调解,让4S店将购车款退还。


  家中突发变故无力偿还车贷
 
  刘女士和4S店签完购车合同之后,按照约定本来是4月15日交车。但是,由于销售人员称其提供的资料不全,导致贷款不成功。所以,就未能如约提到车。4月22日,4S店通知刘女士贷款办下来了,后来她就去4S店支付了首付和保险。但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4月26日,刘女士家里突发变故,根本就没有偿还车贷的能力了。4月27日,刘女士就主动上门说想把车子退还给4S店,此时车子并没有交接,而且4S店办的车贷流程也并未走完。但是,工作人员给出的答复是:“发票已开出,无法办理。”
 
  后来发生的事情一波三折。4月28日,4S店又通知刘女士说办理车贷的手续需补充完善,要她协助办理《暂住证》。刘女士对记者说:“当时销售代表跟我承诺这个手续10分钟就可以办完,所以我就带着小孩一起去了。但是等了两个多小时,还没有办完,孩子在一旁又哭闹得厉害。我以为销售代表给的是贷款的补充材料,在没看清具体内容的情况下就签字了。”
 
  之后,刘女士通过咨询专业人士了解到,发票在购车当月是可以退还的。于是,4月29日,刘女士再次来到4S店协调退车事宜,最后达成的意见是先把车贷还清并支付6300元违约金,然后,4S店帮刘女士退车。
 
  为尽快解决此事,当天,刘女士把车贷还清了,并支付了违约金。但是,后来由于种种原因,车子一直没退成。5月10日,4S店通过微信发了一份告知函给刘女士让她去提车,告知函上称4月28日已经完成交车。刘女士对记者说:“看到告知函,我才联想到之前签字的事情,上面的内容是关于交接车子的内容,我当时误以为是贷款的补充材料。”
 
  4S店:车辆所有权已经移交车主不能退车
 
  随后,记者和开发区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一起来到九江英之杰奔驰4S店,该店客服人员表示:“刘女士已经支付了车贷,所以产生了还款记录。而且我们是开了发票的,这辆车等于就是二手车。刘女士作为购车人,车辆所有权已经移交给车主,4S店就没有权限对车辆做处理。建议刘女士可以将车子卖给朋友或者当二手车处理。我们已经给刘女士发了告知函,让她尽快提车。否则车子放在4S店,出现什么问题概不负责。”至于当初签字时,刘女士没有看清内容,客服人员表示,都是成年人了,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被误导签字只是她一面之辞。
 
  后来,开发区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让4S店写了书面说明,记者也把4S店的态度反馈给了刘女士。她对记者说:“如果实在不能退车,那就只能把车提回家。但是现在有个问题,车子的总价30万元,定金、首付款、保险费、车贷、违约金,七七八八加起来已经支付了30多万元,我现在已经不是贷款买车,相当于全款买车。超出的费用希望4S店能返还。”事情如何进展,记者将进一步关注。(浔阳晚报 记者叶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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