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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被追尾对方负全责 车辆维修时租车费谁出?

2016-04-08 15:42 来源:浔阳晚报

车被追尾 对方负全责

车辆维修时,租车费谁出?

律师:应由侵权人承担

   [九江新媒体JJXMT.CN] “我等红灯时被追尾,修车需要近一个月的时间,这期间我租车的费用该由谁出?”昨日,市民张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在3月底驾车被追尾,交警认定为后车全责。“修理费由后车车主支付,但车辆修复需要近1个月,这期间我只能租车开,这笔费用谁来出?”张先生告诉记者,他的工作单位离住处很远,坐公交车需要转车,很不方便,所以准备租一辆车上下班。“租车的费用我找过后车的车主协商,但他不同意支付,只是说帮我把车修好。”

  对此,江西际民律师事务所的陈律师表示,根据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应由侵权人承担。“也就是说,张先生有权要求后车的车主支付车辆修复期间的租车费用。”陈律师说道。(浔阳晚报 记者李超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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