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 > 民生关注

德安:KTV唱歌 总被人“偷窥”是怎么回事?

2015-10-22 10:33 来源:九江晨报

   [九江新媒体JJXMT.CN] 一家人开开心心地去KTV唱歌,却在包厢里三番两次发现有人从门里“偷窥”,是不是有点瘆得慌?近日,市民佐女士就遭遇了这样一件烦心事。

 
  10月19日晚,正逢家人过生日,佐女士和家人开开心心地吃完饭后,一行几人来到德安县某KTV,要了一个小包厢,打算再唱两个小时的歌。可就在开始唱歌后没多久,佐女士的家人发现,似乎有人往包厢里偷偷地看。“包厢的门中间有一小块透明玻璃,是可以看到包厢内情况的。”起初,佐女士没在意,可是随后一个多小时的时间里,他们发现了好几次这样的情况,如果说是服务员来服务,可来人既没有进来,也没有询问佐女士有何需要。“就是站在门外猫着腰往里看,不知道要干嘛?”佐女士说,最后一次她和门外的人对视了几十秒,然后佐女士推开门准备看看怎么回事。“我一起身去推门,他就走掉了,旁边正好经过一个清洁大婶,告诉我那人是他们副经理。”
 
  随后佐女士来到服务台想问问是怎么回事儿。“服务员听到情况似乎有点懵,说不知道怎么回事,从来没有发生过这样的情况。后来又来了一个工作人员,解释说那人是来看我们有什么需要。”对于这样的解释,佐女士显然不太信。“家里人怀疑是不是在看我们有没有偷带酒水,别说我们没有带,就是按照规定也是允许自带酒水的啊。”
 
  在KTV里遇到有人偷窥,算不算侵犯隐私呢?为此,九江晨报记者咨询了江西康润律师事务所叶志辉律师:“KTV包厢不能算绝对的个人隐私场所,如果是相关工作人员巡视包厢安全、或者对顾客进行服务,查看有何需要的话,不能算是侵犯隐私。但如果是其他不相关的顾客,或者其他无关人员,则可能有侵犯隐私的嫌疑。”虽然如此,但这番遭遇还是让佐女士一家很郁闷,可谓是尽兴而来,败兴而归。
 
  此外,记者了解到,最高人民法院已于2014年2月12日明确,“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均属于餐饮业制定的违反《合同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霸王条款。消费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确认霸王条款无效。(九江晨报 记者商乐)

相关阅读

热点推荐

热门排行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免责声明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 我是网站编辑,网站事务点我联系 - 提供新闻报料,点击这里联系我 - APP、微博、微信、新媒体业务合作点我

融合微信号、微视频、头条号等媒体号的九江地区门户网站! 九江视窗网 JJSCW.COM.CN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九江视窗传媒有限公司 - 赣ICP备13004140号 - R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