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暗访九江电动车市场安全隐患令人担忧》后续:
交管部门:应从销售渠道进行管理 “现在许多市民把电动车当做摩托车来骑,速度早已超过电动车国标时速20公里,却没像摩托车一样考驾照、上牌照、买保险,这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记者从九江市交管部门了解到,2012年,九江市实行了《超标助力车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超标电动车需购买保险,且取得轻便摩托车的驾驶证方能上路行驶。 “超标电动车的上牌期限是在2012年12月31日,超过这个时间,商家不能售卖超标电动车,市民购买了超标电动车也不能上路行驶。”交管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但现在厂家也还在生产,我们联系工商局、发改委进行处理,但效果不好。” “我们一直劝告那些骑超标电动车的市民,因为万一出事,没有保险,会给家庭带来一系列的问题,但这个管理涉及面较广。”该工作人员表示,要规范电动车市场,光靠交管部门是不行的,超标的电动车就是不能售卖,这是归工商部门管理。 工商部门:应从生产源头进行管理 在九江市工商局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记者见到了该科负责人钟华,钟华告诉记者,2012年实行《九江市超标助力车管理暂行办法》时,要求商家在12月31日之前将库存的超标电动车销售完之后,就不允许再销售了。但如今,超标电动车在市场上依然泛滥。 “我们去查的时候,商家都能拿出质监部门的合格证,这都是厂家直接配的。”钟华告诉记者,这代表该电动车出厂时的检验是合格的,这让他们很是无奈。 而在九江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是接到市民对商品的投诉才会去调查。“目前对电动车的投诉还是比较少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电动车出事故,在交管部门就已经得到处理。如果要彻底解决商家售卖电动车的问题,要从生产源头进行管控。如果厂家不生产超标电动车,商家怎么去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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