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彭泽县人民法院定山法庭审理了一起聋哑人离婚案件,为了便于沟通,查清事实,法庭专门为聋哑当事人请了哑语教师到庭协助开庭。 今年7月份,一名聋哑女子时某和自己的代理律师到庭递交起诉状。进门后,聋哑女子便咿咿呀呀的比划一通,接待的法官一头雾水,没弄明白到底怎么回事。在询问了她的代理律师后才知道她是来法庭起诉离婚的,聋哑女子的丈夫也是聋哑人,现在两人分居两地,感情破裂,要求离婚。 鉴于本案原、被告均为先天聋哑人,他们家人也不是很明白他们表达的意思,为了方便与当事人沟通交流,也为了查清事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决定为当事人寻找聋哑教师协助开庭。在送达被告时,因本案被告不在家,因为是聋哑人,也无法取得联系,故依法予以公告送达。 国庆节后,公告期满开庭时,我院专门从县聋哑学校请来一名优秀聋哑教师协助原告,因为原告从小并未系统的学过手语,哑语老师费了好大得劲才把原告的表达描述清楚。结合相关证据得知,本案原、被告于1992年结婚,婚后生育一子一女,婚后夫妻感情尚可,后因生活所迫,2011年双方各自外出务工,分居几年来夫妻间聚少离多,缺乏联系与沟通,现在原告要求离婚。 合议庭评议认为原、被告结婚多年,有深厚的感情基础,婚后育有两个子女,因生活原因外出务工导致的分居并不是离婚的必要原因,且被告未到庭,最终判决不准许原、被告离婚。 多年来,彭泽县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为诉讼中的老百姓提供便民措施,帮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受到了老百姓的广泛赞誉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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