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钱赔偿又怕挨打 交通肇事后盼快服刑
2013-09-25 09:25
来源:九江法院网
九江法院网讯 “法官,我可以直接不要十天的上诉期,让我直接到南昌监狱去服刑,可以吗?我家里条件实在太困难了,等我改造好后挣钱赔偿被害人家里。”被告人聂斌在宣判后对法官说。9月22日,武宁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聂斌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聂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无证、酒后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聂斌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逐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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