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租户公租房内念起“生意经” 违反管理规定被要求整改 公租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是由政府投入建设的民生工程。它不属于个人,租户只有承租权,且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利用公租房从事经营活动。但最近,怡居苑小区两家承租户却违反规定,利用公租房从事经营活动,被市保障房管理局工作人员上门查处。 笔者采访时了解到,为做好公租房小区后期管理工作,九江市保障房管理局已通过多种方式向承租户宣传了相关政策。“然而,近段时间,我们还是发现有些承租户擅自改变公租房用途。”市保障房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9月4日,他们发现怡居苑4栋某承租户在门口竖了一个小广告牌,内容为欢迎参观室内窗帘样品。 “发现这家承租户有利用公租房从事经营活动嫌疑后,我们便立即上门查看,看到该承租户的房屋内没有任何家具,墙壁上挂满了窗帘,户主正在办公桌上填写着经营票据。”此外,该工作人员介绍,9月9日,还发现1栋某承租户在窗户上张贴了出售抽烟机的广告。 发现上述情况后,九江市保障房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当即对两家承租户进行了教育,并告知其《九江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规定中明确提到,公租房不能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我们要求他们在3天内整改完毕,如果整改不到位将依法收回公租房承租权。”该工作人员说,经过教育,两家承租户都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不再违规使用公租房。(文 肖小龙、那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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