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还找人“顶包”,瑞昌法院判了!
2023-06-12 11:03
来源:瑞昌法院
近日,瑞昌法院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妨害作证案,被告人余某某在酒驾暂扣驾驶证期间又醉驾,且发生交通事故,为逃避处罚,找未喝酒的朋友冯某某“顶包”,连累朋友也害了自己。 案情简介 2023年2月16日晚,被告人余某某在其持有的驾驶证被扣留停止使用的情况下,醉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码头镇下张村路段处,与张某停放在路边的小型汽车发生碰撞,后被告人余某某指使冯某某(已被行政处罚)在公安机关查处时作出虚假陈述,谎称车辆系冯某某驾驶,意图逃避责任追究。经鉴定,被告人余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8.94mg/100ml,被告人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余某某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妨害作证罪,依法应予以惩处。鉴于被告人具有坦白情节,且认罪认罚,已赔偿受损车辆损失,依法对被告人余某某以犯危险驾驶罪、妨害作证罪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拘役三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5000元。 |
相关阅读
热点推荐
热门排行
融合微信号、微视频、头条号等媒体号的九江地区门户网站! 九江视窗网 JJSCW.COM.CN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九江视窗传媒有限公司 - 赣ICP备13004140号 - R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