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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一女子诬陷他人用上奇招 结果悲催了

2018-03-21 16:06 来源:九江新媒体

   [九江新媒体JJXMT.CN]江南都市报讯 吴维祥、郭钟睿、全媒体记者王平摄影报道:因邻居将自己表哥打伤,九江一女子诬告邻居2年前抢劫。近日,九江市公安局濂溪区分局破获一起诬告陷害他人案件,刑事拘留1人。

九江王平:犯罪嫌疑人_副本.jpg
 
  2月24日,九江市濂溪区公安分局威家派出所接到一起报案:报案人吴女士声称,她于2016年5月份在威家辖区被人抢劫了3000元现金,并且明确告知警方,犯罪嫌疑人是虞家河乡某村人虞某。
 
  近乎两年前的案件,当事人为何如今才报案?又为何能明确指出嫌疑人是谁?种种迹象让警方生疑。
 
  威家派出所对此非常重视,立案后迅速向分局领导报告。在刑侦和法制科等部门的协助下,3月15日晚,办案民警将涉案的虞某抓获。经审讯,虞某向民警讲述了自己的情况,经过反复讯问、分析和甄别,民警发现虞某有较大可能没有作案。
 
  再次审讯中,虞某回忆起报案人吴某其实是自己邻居的亲戚,并且虞某和吴某的亲戚在2017年因为邻里纠纷,双方打了一次架。说到这里,办案民警就觉得此案非常可疑,极有可能是一起诬告陷害案。
 
  案情突然峰回路转,3月16日晚,威家派出所联合刑侦二中队,将“报案人”吴某抓获。经初审,吴某交代,因虞某在2017年那次邻里纠纷中将吴某表哥打伤,自己一直怀恨在心,试图寻找机会打击报复,蓄谋已久的计划最终选择在这个时候进行。
 
  法律面前,岂能儿戏。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吴某的行为已涉嫌构成诬告陷害罪。目前,报假案的犯罪嫌疑人吴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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