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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进行批前公示

2019-08-02 13:18 来源:

 九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进行批前公示

本次规划共确定77处历史建筑,均位于九江中心城区范围

 

江南都市报讯 王林华报道:8月1日,记者获悉,为加强九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促进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九江市特制定了《九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目前正处于批前公示。记者了解到,规划的适用范围是九江市域所辖范围,总面积19078平方公里。规划以中心城区作为重点范围,规划期限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其中近期为2018-2020年,中远期为2021-2035年。

 

保护内容:

1)市域:

重要自然山水及风景名胜:幕阜、九岭、怀玉等山脉和长江、鄱阳湖等水系,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

文化线路:鄱阳湖-长江水运交通文化线路、南浔铁路文化线路。

古镇古村:1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2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8个中国传统村落,4个省级传统村落以及永修县吴城镇等其他具有保护价值的历史城镇和古村落。

历史文化街区:市域下辖县2处省级历史文化街区。

 

2)中心城区:

山水格局:庐山、长江、鄱阳湖、八里湖、甘棠湖、龙开河等山水格局和景观;

重点管控片区:历史城区、十里片区工业遗产、寻阳城遗址片区、姑塘片区、庐山及周边区域。

景观界面及视廊:滨江沿江、滨湖、重要交通廊道两侧、临山等景观界面;城区重点区域与庐山之间,城区与长江、甘棠湖、八里湖等内湖之间的通视区域,大胜塔、烟水亭、锁江楼塔等重要文物古迹之间的通视廊道。

 

3)历史城区:

城址环境及整体格局:古城整体轮廓形态、东作门及城墙遗址、与城池格局相关的地形地貌、历史水系遗迹等。

街巷格局:大中路等重要保护街巷和龙开河路等反映历史格局信息的街巷。

通视区域及廊道:老城区与庐山、历史文化街区及历史文化风貌区之间、大中路与甘棠湖以及滨江、烟水亭与李公堤以及滨江等重要片区与节点之间的通视区域和廊道。

 

4)历史地段:

历史文化街区:九江城区内大中路历史文化街区、庾亮南路历史文化街区、九江大校场东南(老地委大院)历史文化街区和九江动力机厂历史文化街区等4处历史文化街区。

历史文化风貌区:南浔铁路九江老火车站历史文化风貌区。

环境风貌区:甘棠湖南湖环境风貌区。

 

5)文物古迹:

世界遗产:世界文化景观庐山。

不可移动文物:各级文物保护单位505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7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08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80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2655处。

历史建筑:大中路昌鼎南北杂货等63处历史建筑(群),建议历史建筑14处。

工业遗产:九江柴油机厂、九江动力机厂、九棉二厂、国营5727厂礼堂等4处工业遗产。

历史环境要素:8721株古树名木,其他构成历史风貌的码头、古井、标语等历史环境要素。

 

6)非物质文化遗产:各级非物质文遗产145项以及老字号、老地名等其他优秀地方传统文化。

 

历史城区保护范围和内容

历史城区范围包括九江老城、租界区、甘棠湖与南湖、南浔铁路九江老火车站和一二三马路区域。北至长江江边、南至长虹大道、西至长江大道、东至环城北路和长虹北支路,面积661.97公顷。

历史城区保护主要内容是:保护历史城区的城池格局、水系格局和历史街巷格局。加强对九江古城城池格局要素的研究,保护东作门及城墙遗址。保护甘棠湖、南湖、龙开河等历史水系,保护九江历史上形成的码头和长江岸线。对历史城区内历史街巷进行分级保护;进行历史城区整体风貌保护。遵循整体协调、重点保护的原则,对历史城区整体风貌进行保护和控制。保护历史城区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等。

 

文化街区和文化风貌区保护

本次规划划定4片历史文化街区,分别是大中路历史文化街区、庾亮南路历史文化街区、九江大校场东南(老地委大院)历史文化街区和九江动力机厂历史文化街区。除此之外,另外划定南浔铁路九江老火车站历史文化风貌区。

大中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北至长江南岸,东至莲花池路,南至浔阳路,西至龙开河路,面积53.33公顷。其中,核心保护范围北至滨江路,南至大中路南侧,西至庐山北路,东至莲花池路,面积5.86公顷。

庾亮南路历史文化街区:北至浔阳路、浔阳东路,东至庐峰路,南至南湖路、庐峰路,西至甘棠南路,面积44.04公顷。其中,核心保护范围北至能仁寺及裴敬思别墅旧址以北,南至同文书院旧址以南,西至能仁寺、同文书院旧址以西,东至塔岭南路庾亮南路以东,面积7.64公顷。

九江大校场东南(老地委大院)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以大院围墙为界,面积13.89公顷。其中,核心保护范围主要包括1960年代至1970年代所建青砖、红砖建筑以及中心池塘等历史环境,面积7.44公顷。

九江动力机厂历史文化街区:北至南山路,东至十里大道,南侧九江动力机厂南侧围墙,西至九江动力机厂西侧围墙,面积14.86公顷。其中,核心保护范围为九江动力机厂生活区,北至南山路、东至十里大道、南至厂区大门、西至西侧围墙,面积为5.16公顷。

南浔铁路九江老火车站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范围:北至长江江岸、东至龙开河路和通江路、南至浔阳西路和南浔铁路南侧城市支路、西至长江北大道,面积42.18公顷。

甘棠湖和南湖环境风貌区范围:北至浔阳路,东至环城路、南湖路,南至长虹大道和庐山南路,西至庐山路,面积218.55公顷。

 

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

本次规划共确定77处历史建筑,其中九江市政府已公布的为63处,本次规划建议的历史建筑14处。目前确定的历史建筑,均位于九江中心城区范围。

历史建筑应划定保护范围,包括历史建筑本身和必要的建设控制区。历史文化街区内的历史建筑保护范围为历史建筑所在院落边界或历史建筑本体及必要的安全范围,历史文化街区外的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包括历史建筑所在院落以及周边必要的建设控制区。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划为城市紫线,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根据《历史为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对历史建筑提出保护管理要求,针对九江现有历史建筑保存和利用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历史建筑的保护修缮措施和利用建议。

 

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

规划提出,保护在九江市近现代工业发展史上具有代表性的、能够反映九江开埠、建国后二五时期以及三线建设等重要时期工业特色的建(构)筑物和机械设备。包括车间、作坊、工厂等,以及与工业生产密切相关的办公、学校、医院、宿舍等配套生活区。本次规划共确定4处工业遗产,包括九江动力机厂厂区及生活区、九江柴油机厂厂区、国营第五七二七厂家属区礼堂、九江国棉二厂老厂房等。

工业遗产保护范围:九江柴油机厂和九江动力机厂为整体保护,保护范围以厂区围墙为界。九江柴油机厂保护范围主要为厂区范围,面积4.43公顷。九江动力机厂工业遗产包括厂区及配套生活区,面积14.52公顷。

对九江国棉二厂等工业遗产价值突出的建筑列为建议历史建筑,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其中九江国棉二厂包括主厂房及附属厂房,保护范围面积10.09公顷。国营第五七二七厂家属区礼堂为单栋建筑,保护范围为建筑本体,面积0.2公顷。

 

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九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包括扩展项目)共计145项。包括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11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41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93项。除此之外,保护和传承九江名人文化、红色文化、老地名、老字号等优秀传统文化。

非物质文化遗产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保护方针,同时遵守原地保护、整体保护、动态保护、公众参与的保护原则。

针对其他优秀传统文化,重点加强九江名人文化、红色文化、九江老地名、老字号的保护和研究整理工作。(图片来源于九江市规划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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