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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实施办法 失能老人明年起可领补贴

2016-09-13 16:14 来源:九江新媒体

   [九江新媒体JJXMT.CN] 本报九江讯 记者王林华、王平报道:9月12日,记者获悉由九江市民政局、九江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九江市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在江西省率先出台。该办法的实行,将惠及九江全市5000余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此次针对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的护理补贴制度,将在201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记者获悉,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的60岁及以上、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被评定为2-3级(含2级)且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补贴形式将采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提供上门护理服务。政府购买服务条件不具备的地方,可采取通过金融机构分发到补贴对象个人账户的形式按月发放。
 
  记者了解到,对于符合申报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应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一门受理”窗口提出申请,需填写《九江市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提供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薄(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等证明材料。需要注意的是,已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老年人不能同时享受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
 
  此次针对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的护理补贴制度,将在201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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