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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社会保险费率降低为企业减压 职工社保待遇不变

2016-05-28 14:51 来源:九江日报

   [九江新媒体JJXMT.CN] 今年5月6日,江西省人社厅发布了《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通知中称,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阶段性由20%降低至19%,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失业保险总费率在2015年已降低1个百分点基础上阶段性降低至1%,其中:用人单位费率由1.5%降低至0.5%,个人费率为0.5%,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

 
  九江市五项保险基本实现保障范围全覆盖
 
  5月25日,记者从九江市人社局获悉,目前,九江市五项保险基本实现了保障范围全覆盖。一是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88.4万(市本级25.79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88.4万。二是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63.82万(市本级22.8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85.28万。三是工伤保险,全市参保人数达56.7万(市本级17.4万)。四是失业保险,全市参保人数达34.2万(市本级13.1万)。五是生育保险,全市参保人数达23.6万(市本级6.7万)。
 
  社保费率降低为企业减负
 
  为降低企业成本,促进企业发展,去年以来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精神,九江市人社局对有关险种费率作了阶段性适度下调,总体上下降了3.5个百分点。一是养老保险费率下降1%,全市4035家参保企业将每月少缴养老保险费约573万元;二是失业保险费率下降2%(企业下降1.5%、个人下降0.5%),每月减征失业保险费420万元;三是生育保险费率下降0.5%,全市每月少征收生育保险基金297.3万元;四是工伤保险实行浮动费率制,去年九江市企业参保费率平均下降0.1%,目前全市工伤保险费率最低为0.2%,市本级最高为1.5%,县(市)最高为2%。
 
  按照调整后的社会保险交费政策,九江市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总比例为29%—30.5%(养老19%、职工医疗8%、工伤0.5%—2%、失业1%、生育0.5%)。调整费率以后,各项保险每月合计减少征收近1300万元。
 
  个人养老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九江市人社局养老科科长刘军向记者介绍,降低单位缴费费率对养老保险待遇不会产生影响。目前,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根据基础养老金计发公式,基础养老金发放高低主要取决于职工退休时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平均缴费工资和缴费年限三项因素,与企业或个人缴费费率高低无关。而个人账户养老金部分会受职工本人缴费费率影响,只有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下调,才会影响个人账户养老金这部分收入。(九江日报 记者李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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