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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还未到期房客就搬走了

2016-02-29 08:58 来源:浔阳晚报

合同还未到期房客就搬走了

房租未交清 钥匙也没交 齐急坏房主

   [九江新媒体JJXMT.CN] “当初签了一年的租房合同,现在他提前搬走,不仅还差400元房租没给,连房门钥匙也不给我,真是急死人。”市民张先生为此很是郁闷。

  2月21日,张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在湖滨小区有一套房,去年3月5日,他将此房租给了一名姓陈的男子,双方签订了一年的租房合同,每月房租为1100元,按月支付。另外张先生还收取了2000元房屋押金,合同期满时将退还全部押金。
 
  据张先生介绍,今年一月初的时候,陈某打电话告诉他,自己不再租住已搬走,但仍会按签订的租房合同,按月支付房租。“一月份就没有给我房租,本来说好2月4日给我,可到现在都没给。”张先生表示,自己也多次拨打陈某的电话催要房租。陈某则表示把当初给张先生的2000元房屋押金作为房租。“就算他把2000元押金作为房租,可每月房租是1100元,在租房期间他还弄坏了厕所的门,他自己也同意赔偿100元,再加上水电费100元,这么算起来他还差我400元钱。”张先生无奈地说。期间,张先生也多次拨打陈某电话协商房租问题,“刚开始陈某还在电话里和我协商,后来干脆就不接我的电话。”
 
  更令张先生着急的是,陈某搬走后,只归还了一把房门钥匙,另外一把钥匙却迟迟不肯归还。“打电话给他,他就说按照合同期满的时间3月5日再给我。”张先生表示,由于房门只有两把钥匙,陈某之前虽然归还了一把钥匙,但钥匙是坏的,根本无法将房门打开,张先生十分着急。
 
  随后,记者根据张先生提供的手机号码,拨通了房客陈某的电话。陈某称自己由于工作关系,今年已调至其他地方工作。去年11月,他就已经跟房主张先生说明了自己不再租住房屋,但张先生则表示必须租到合同期满为止。而且去年12月31日,给张先生第一把钥匙的时候,他就已经搬走了房屋内的所有东西。陈某称从今年1月开始,自己就不再租住该房屋,没有必要再支付房租,由于与房主多次协商无果,他已将2000元房屋押金给了张先生作为房租。
 
  对于未归还钥匙一事,陈某表示,他根本不需要这把房门钥匙,但由于他目前在外地,无法直接将钥匙归还张先生,他将会尽快以邮寄的方式归还钥匙。(浔阳晚报 记者金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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