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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车公司不退押金 律师:可要求赔偿利息损失

2016-01-01 17:14 来源:浔阳晚报

   [九江新媒体JJXMT.CN] 近日,市民陈先生称,2015年11月他从九江政航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租车并缴纳了3000元押金,租车公司承诺还车后15个工作日退还押金,可还车后过了20多天,陈先生仍没拿回押金。

 
  2015年12月18日上午,浔阳晚报记者跟随陈先生来到该公司的办公室,但里面没有人。据门卫介绍,该公司办公室经常没有人,负责人也不在这里办公。
 
  随后陈先生拨打了该公司一朱姓负责人的电话,她表示,陈先生有违章,需等到违章处理完毕后才能安排退款。陈先生要求该公司工作人员提供汽车行驶证以便处理违章,该负责人称:“现在工作人员都有事不能到办公室,若确定要处理违章,会把行驶证拍照发到你手机,你处理完后发回处理回执单照片,15个工作日后,我们会将押金退回的。”
 
  陈先生告诉记者:“处理违章需由本人携带汽车行驶证、驾驶证原件才受理的,公司的人都不出面,很明显就是推脱。租车时,只有一份合同,签订完毕后他们就收起来,只给了我一张押金收据。现在我想要合同,他们不给。”
 
  记者咨询了江西际民律师事务所的陈律师,他表示此事件属于合同纠纷,租车公司应按协议约定按期退还押金。逾期不退,租车人可要求退还押金并赔偿利息损失。(浔阳晚报 记者李超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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