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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独生子女未电子备案不能领取奖励金?

2015-12-17 09:53 来源:九江晨报

市卫计委辟谣:独生子女证需要验证电子备案是谣传

   [九江新媒体JJXMT.CN] 近日,不少市民从手机短信和微信朋友圈都看到这样一条消息,请在2015年12月31日前到女方户籍所在地居委会进行验证电子信息录入备案,称办理之后可以在退休时领取每月150元的独生子女奖励金。为此,市卫计委辟谣,证实此消息失实,我省并未发布过相关政策。

 
  昨日,市民郑先生的微信上就收到一条提示,具体内容是:“凡持有《独生子女优待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请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宽限期至2016年3月31日止),到女方户籍所在地居委会,进行验证电子信息录入备案。请带备:1、《独生子女优待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原件;2、独生子女的父亲和母亲的身份证原件;3、《流动人口婚育证》即计生证原件;4、户口簿;5、结婚证;6、需要以上5个证件的原件及两套复印件。特别提醒遗失《独生子女证》的朋友必须要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补办新证,因为从2016年1月1日起停止办理补领、发放《独生子女证》。未办妥《独生子女优待证》审核电子信息备案的人,将会影响独生子女奖励(即退休时每月150元的独生子女奖励)的发放。”
 
  郑先生在看到后不禁疑惑:“谁能告诉我这消息是真是假?”为此,九江晨报记者联系了市卫计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近期接到不少类似的咨询电话,可以明确肯定,我市并未实行此类政策,市民切莫相信谣言。(九江晨报 记者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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