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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宠物店售卖15000元猕猴 无出售资质

2015-09-29 14:09 来源:九江晨报

   [九江新媒体JJXMT.CN] 近日,九江本地的一条“售卖宠物猴”的微博引起了不少市民的关注:一家宠物店出售三只猕猴,并称有证可放心购买。

  宠物店卖猕猴一只一万多元
 
  9月27日,九江某宠物店在新浪微博上发出一条信息:“猴哥猴哥你真了不得,还有最后一只,带证,放心大胆带出门!”文字下面配有四张图片,三只小猕猴蜷缩在一个笼子里,最后一张是“河南省新野县猕猴艺术养殖协会”的会员证,配有照片和名字,主管单位为新野县林业局。九江晨报记者从网上查阅到,新野县“新野猴戏”有两千多年历史,当地有不少猕猴养殖基地,当地居民多以养猴卖艺养家。
 
  “猕猴可以买卖当宠物?”微博下不少网友留言质疑,同时也有不少人大呼“可爱、萌萌哒”。据了解,猕猴为我国二级保护动物,野生猕猴严厉禁止贩卖,那么这几只被称为“有证”的小猕猴能被买卖吗?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该宠物店询问时,被告知最后一只猕猴已经于9月27日晚间被人买走,“很难再有猕猴卖了,毕竟这个东西比较少,价格也要一万五千元。”店老板表示,虽然如此,但自发微博和朋友圈后,他收到了上百条信息,很多人对宠物猴产生了兴趣。同时猕猴为人工饲养,是从河南新野县养殖协会而来,老板表示如果是野生的当然不能卖,但是人工饲养长大的就不一样了。
 
  市林业局:宠物店无出售猕猴的资质
 
  那么,这样的“带证”猕猴是否真的可以被宠物店用于出售呢?记者从市林业局野保局了解到,即使不是野生动物,但宠物店依然没有资质贩卖,“宠物店的经营范围肯定不包括猕猴,这类动物的销售要经过林业部门的允许,而不仅仅是工商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出售“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需要得到省级以上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二是进货的对方也必须有人工驯养的批准证件,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相关人还要提供合法来源、运输证明,宠物店没有资质出售猕猴。”同时,居民私自养猴是违法的,如果想要饲养,须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许可证首先要提供动物的合法来源,其次要有野生动物救治及饲养人员技术能力证明。这些证明材料,一般居民都是很难提供的。另外工作人员提醒,猴子和人类均属于灵长类,容易互相传播疾病,不宜私人饲养,且猴子野性难驯,个人喂养还可能伤及到人。(九江晨报 记者丁熠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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