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 > 社会焦点

网络食品经营监管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2015-08-31 18:00 来源:九江晨报

 网络食品经营监管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有创业者打起了退堂鼓

 
这个条例对“私房食品”有多大影响?
 
 
    [九江新媒体JJXMT.CN]淘宝上卖龙虾、朋友圈里卖私房菜……近年来,网售食品越来越走俏,因为其准入门槛低,吸引了许多年轻的创业者。但同时,因为其准入门槛低,也就存在无证经营、加工场所卫生状况不明的情况,食品安全和市场秩序始终处于监管盲区,也给消费者带来了担忧。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起草《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
 
    市民何女士最近在学习烘焙,她已经和朋友商量好,打算学会后借着之前在朋友圈代购积累下来的顾客资源,在朋友圈里售卖私房蛋糕。“我觉得现在蛋糕市场还是挺不错的,如果开实体店的话,一来我们就两个人,忙不过来,二来成本也太高,所以打算先从朋友圈销售做起,这样比较好控制成本。”不过,最近何女士有些发愁,她发现,自己的如意算盘可能打不响了。
 
    上面提到的征求意见稿指出,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凭证,不得委托他人从事网络食品经营。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凭证的,不得从事网络食品经营活动;自行设立网站从事网络食品经营,须具有网上查询、订单生成、合同签订、网上支付等交易服务功能;同时,建立交易安全管理制度,实现食品交易全程可追溯。《办法》明确,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许可证件或者备案凭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销售凭证;未经消费者同意,网络食品经营者不得公开消费者的个人信息。
 
    《办法》同时还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作出了约束。如个人通过网络销售自产食用农产品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其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登记,并及时核实更新;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入网食品经营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目前大家都在观望,暂时应该不会在朋友圈开张销售了,不知道之后的政策出台到底有哪些具体要求。”何女士说,她有些担心因为没有专门的店面,经营资质无法达到办证条件。在采访中,多位卖家也抱有同样的疑虑,此外,他们还担心在家中手工制作的食品会否无法达到相关卫生要求。“我们想在网上卖食品,图的就是低门槛和低成本。如果出台相关规定要求一定要办证,考虑到办证手续和成本等方面的问题,我可能不会入行。”何女士说。(九江晨报 记者 商乐)
 

相关阅读

热点推荐

热门排行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免责声明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 我是网站编辑,网站事务点我联系 - 提供新闻报料,点击这里联系我 - APP、微博、微信、新媒体业务合作点我

融合微信号、微视频、头条号等媒体号的九江地区门户网站! 九江视窗网 JJSCW.COM.CN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九江视窗传媒有限公司 - 赣ICP备13004140号 - R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