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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恋“开花”结“苦果”

2015-06-02 15:19 来源:浔阳晚报

妈妈弃女不知所踪 “爸爸”想领养却不够格

    [九江新媒体JJXMT.CN]网络时代,网上结缘,网友成婚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可对于今年30岁的九江小伙阿勇来说,一场网恋给他带来的却是无数的谜团和无穷的烦恼。如今,两人爱的“结晶”,女儿朵朵已经快3岁了,却是个没有身份的黑户,而妈妈一词对她而言也仅仅是个抽象概念。更加不幸的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阿勇甚至连抚养朵朵的资格都没有。

    A、网上掉下个“林妹妹”

    事情还得从2010年上半年说起。当时26岁的阿勇一直没有固定工作,整日泡在网络上聊天、看电影、玩游戏。突然有一天,QQ上弹出一个“验证信息”对话框,一个名叫“露露”的网友申请加好友,阿勇查看了“露露”的QQ头像,是个模样清秀的女孩。“万一是盗用他人图片的丑女呢?不管了,先聊聊看,反正也没啥损失。”抱着好奇的心态,阿勇点了“确认”键。

    刚开始,两人只是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两个月后,两人已经发展成无话不说的密友。“露露”自称“余琳琳”,是“南京解放军工程学院”的在读研究生。看到“露露”发来的文字,阿勇十分沮丧,但仍然鼓起勇气告诉她自己还是个待业青年。谁知“露露”非但没有嫌弃,还大赞阿勇是个诚实、靠谱的好男人。阿勇喜出望外,便尝试着提出希望两人能见上一面。

    “见面?你就不怕‘见光死’吗?”“露露”回得很快。

    “只要你不怕,我就不怕。”阿勇回答得很肯定。

    “那我考虑考虑。”回话信息中,“露露”附上了一个大大的笑脸表情。

    B、同居、生子“一气呵成”

    同年6月的一天,阿勇突然收到“露露”的信息,称自己想到九江来“玩几天”,顺便正式见个面,阿勇一阵心喜。

    到了约定那天,阿勇早早来到火车站。幸好,第一眼见到“露露”,与QQ上的照片相差不大,阿勇很满意,竭尽所能陪着她游山玩水。两人关系也正式从网友升级为恋人。临走那天,“露露”提出想搬到九江住几天,和阿勇增进一些了解,阿勇满口答应。

    6月中旬,“露露”带着几件简单行李,住进了阿勇的家,并与阿勇爸妈正式见了面。7月中下旬,“露露”突然惊讶地告诉阿勇,自己怀孕了!两人一算日子,正是“露露”住进阿勇家的数日后。阿勇一家人自然十分高兴,一边无微不至地照顾“露露”,一边提出两人赶紧领结婚证,办结婚仪式。可“露露”似乎对此不太上心,只是强调自己需要休养,而且自己有军职在身,结婚的程序十分繁琐,不如等胎象稳定了再慢慢操办。阿勇家人接受了“露露”的说辞,结婚的事就这样拖了下来。

    9个月后,“露露”在市妇幼保健院顺利产下一名女婴,取名“朵朵”。家里添了新成员,阿勇也沉浸在当爹的喜悦中,可他始终觉得哪里不大对劲,却又说不出来。忙忙碌碌间,朵朵百日了。

    C、“妻子”突然“失踪”

    按照九江的习俗,孩子百日是要办酒的,可阿勇和“露露”连结婚证都没办,这让阿勇的爸妈有些着急和不解:“露露”来自己家已经快一年了,结婚证没办也就算了,可“露露”的父母连面都没露一次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两位老人旁敲侧击地提示“露露”,是不是让她的爸妈来趟九江看看外孙女,顺便把婚事定下来。“露露”满口答应,说是等孩子再大点,学校的事不忙了就把婚结了。但几个月过去了,“露露”似乎没有一点结婚的意思,期间“露露”回了几趟学校,也是去个三五天就回来。看到两个人感情不错,孙女又乖巧可爱,阿勇父母的注意力也就慢慢转到第三代身上,不再催婚了。

    2012年9月,“露露”再次表示要回学校办事。因为之前“露露”已经返校多次,阿勇也就没太在意,谁知“露露”这一走,竟半个多月没消息,连电话都没打一个。阿勇多次拨打“露露”电话,却显示对方已关机。阿勇这次想通了自己当初觉得不对劲的地方在哪了:同居两年多,自己竟然没有见过“露露”的父母、亲戚、同学和朋友!自己的手机里除了“露露”的一个手机号码,就再没有别的方式可以找到她了。

    随后的一段时间里,阿勇数次前往南京,希望通过“露露”所在的军校找到她,可当地人告诉他,“解放军工程学院”根本就不存在。折腾了几个月后,阿勇回到九江,打算一边把朵朵养大,一边等“露露”回来。

    D、女儿非亲生领养成难题

    2014年3月,眼看朵朵就要上幼儿园了,阿勇突然想起朵朵还没有户口。因为阿勇和“露露”没有领结婚证,仅凭一张出生证,辖区派出所无法为朵朵上户口,便要求阿勇去做个亲子鉴定。

    阿勇随后带着朵朵前往西安陕西北美法医司法鉴定所做了亲子鉴定,而鉴定结果却让他大吃一惊。阿勇与朵朵22个基因分型中,7个基因分型不符合孟德尔遗传规律,因此排除了两人的亲子关系。

    拿到鉴定报告,阿勇惊呆了,回想起与“露露”相识、相恋、怀孕、生子的点点滴滴,越想越害怕。难道自己深深爱着的“露露”竟从一开始就给自己布下一个局?阿勇不愿相信,可鉴定报告却让他不得不相信。

    痛苦了很长一段时间,阿勇鼓起勇气走进民政局,提出希望办理朵朵的领养手续,将朵朵拉扯成人,可工作人员的一席话又将他重新燃起的一丝希望瞬间化成灰烬。工作人员告诉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而阿勇今年才刚刚30出头。

    “我现在早已断了和‘露露’再续前缘的念头,也不再怪她当初欺骗、利用了我,只希望她能回趟九江,帮朵朵办好户籍,解决孩子今后的读书问题,不然朵朵很可能就要送去福利院了……”话说了一半,阿勇已是满脸泪水,再也说不出一个字了。(浔阳晚报  记者 刘翰)

(注: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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