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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G95A58竟然有4辆车同时挂这个牌

2015-05-22 10:22 来源:江南都市报

套牌车为何屡禁不止?

赣G95A58,竟然有4辆车同时挂这个牌!

一牌四车,哪个才是原配?

    [九江新媒体JJXMT.CN]“我现在只能是等交警帮忙处理了。”20日下午,程先生在电话中带着些许无奈的口吻对记者说。

    程先生是彭泽县的一名小货车司机,平时安安份份的在乡镇和县城里送货营生。但他2月底到车管所为车辆参加年审时,发现自己的“江淮牌”厢式货车“赣G95A58”有4次违法记录,这4起违法记录分别发生在九江市浔阳路、九江市一医院路口、彭泽县渊明路口、安徽省东至县327省道。程先生疑惑的是,自己的货车一直是自己在驾驶,而且行驶范围基本是在彭泽县城和周边乡镇,很少去九江,更别说去安徽了,车去都没去过那些地方,怎么会有违章记录?

    经交警核查发现,程先生的厢式货车被另外3辆车同时套牌了!这三辆车分别是“广本CRV”黑色越野车、灰色“别克凯越”轿车、“大众迈腾”轿车。
    自己的车牌不是很好的“靓号”车牌,为什么会被3辆车同时套牌呢?程先生十分不解。

    违法记录,至今依然存在

    3月28日,彭泽县交警大队将“赣G95A58”的套牌车辆信息上报给九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指挥中心、抄送给安徽省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请求协查处理套牌车辆。

    同时,彭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向九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出消除“赣G95A58”被套牌而产生的4条违法记录的申请,九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指挥中心接报后回复该大队,待查证后会依法消除被套牌车辆的那4条违法记录。

    但程先生一直等到5月20日,九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然未消除被套牌车辆的交通违法记录。令程先生感到欣慰的是,此事发生后,彭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秩序股民警非常积极帮助他协调处理。“但由于县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没有权限直接消除车辆交通违法记录,所以只能上报到市交警支队依法处理。”彭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秩序股负责人杜平警官介绍说。

    立案调查,抓“鬼”工作持续

    3月28日,彭泽县交警大队在接到程先生的报警后,立即依法立案调查。
    立案,意味着该案已经进入程序化的司法处理流程,有专职的民警对此事负责追查。

    负责此案的彭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秩序股杜平警官介绍说,涉牌涉证的查处工作是交警部门的常态化工作,但由于套牌车辆的流动性、牌照装卸的便利性、违法嫌疑人的隐蔽性等方面的原因,为查处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但他们已经将涉嫌套牌的车辆信息录入了“全国套牌假牌机动车协查信息系统”,并将“赣G95A58”套牌的车辆信息及特征下发到辖区各个中队,要求民警在路查中予以重点关注。

    据杜平警官介绍,自2015年元月以来,县交警大队接到有关套牌车的报案就有8起,8起均已立案调查,其中1起已经破获结案。该案查获后对套牌车车主予以一次性扣12分,并处5000元的罚款。

    套牌假证,他们为了什么?

    套牌,指的是没有按照正常法律程序到交管部门办理领取牌照手续,而是通过非法伪造、变造并套用其它车辆的号牌(证件)的情形,套牌就是使用假牌照。

    有着十几年从警经验的杜平警官分析说,主要是一些人为了逃避交管部门的监管和处罚,一些车主认为套牌机动车可以无视交通信号灯、限速、限行、禁停等交通管理约束,在出现交通违法或交通肇事后可以逃避监管,转嫁责任。

    长期在公安刑侦系统工作的王警官则认为,假号牌还为不法分子使用伪造号牌的车辆实施各种犯罪行为提供了便利条件,给公安部门对相关案件查处带来了严重障碍。

    车主李先生认为,还有一些人套牌的目的是为了方便个人搞一些见不得光的事情,比如行贿、婚外情、商业间谍等。

    疯狂套牌,缘何屡禁不止?

    涉牌涉证的查处工作一直是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常态化工作,许多地方交管部门还不定期地开展专项整治,但为什么套牌现象还是屡禁不止?

    记者调查发现,套牌现象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有一下三个方面:

    其一,购买假牌便利。记者在百度搜索“购买假车牌”找到相关结果约3540000个,其中有网页都留下了手机号码和QQ联系方式,记者通过网上的QQ联系了其中一个卖家,对方表示制作假牌400元一副,2天内做好,先付200元订金,货到再付200元,而且“确保质量和真的一模一样”。

    其二,频现权大于法。有多名一线交警坦言,在路查中即便发现挂有假车牌的车辆,在处理时也会遭遇困难。因为挂假车牌的这些车很多是有背景的单位,车主(或司机)都是领导,很难做到严格执法。“即便你把他的车扣下来了,他马上就会通过各种关系来要回车辆。”

    记者调查发现,一些人还能在遭遇查处套牌的时候能依靠自身岗位、职位、单位、关系等条件而躲避、免受处罚,比如公安系统内部的人士或官员。近年来,媒体相继披露了湖北省蕲春县公安局一名副局长长期使用“鄂AA0138”套牌车、甘肃省环县公安局局长齐永辉使用“甘O?M0088”套牌车、江苏省连云港市公安局副局长夏兴润涉嫌驾驶套牌车(车头号牌苏GGT357,车尾号牌苏GGG666)超速行驶、撞死一人等案例。

    其三,违法成本不高。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交管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扣12分,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还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在执法实践中,使用假牌假证的车主受到的最高行政处罚就是罚款5000元,如果车主能够证明该车是通过合法渠道获得的,交警还要及时退还机动车。虽然《道路交通安全法》也规定了构成犯罪的情形,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但这条法律在实践中可操作性较差。
 
    “目前针对套牌车我们都只是依靠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要移交给公安刑侦部门。”彭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秩序股杜平警官说。 (江南都市报 记者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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