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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区:无证经营危化品 安监局查处

2015-05-15 12:38 来源:江南都市报

他将“不定时炸弹”藏村里

    [九江新媒体JJXMT.CN]5月12日,本报记者接到举报称,九江市庐山区一村民陈某将液化气罐和氧气罐混装一车,流动销售给周边的一些石材厂,且没有任何工商部门和安监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件,涉嫌非法经营危化品,威胁公众安全。当日下午,记者联系庐山区安监局,将该非法经营点一举查处。查处过程中记者发现,陈某将一车液化气罐和氧气罐藏身民宅聚集的村庄内,而该两种危化品混装一车,无异于是一颗“不定时炸弹”。

混装一车的液化气瓶和氧气瓶.jpg

混装一车的液化气与氧气瓶

    举报:无证经营危化品

    12日上午,在星子县做生意的蔡先生告诉本报记者,其经营一家氧气充装站,以前有一位庐山区的陈某开着小货车来他的充气站充装氧气并销售给周边的一些石材厂,但是他发现陈某没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更别说《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证》了。此外,陈某将氧气罐和液化气罐混装在一辆车里,“液化气和氧气混装是最可怕的。”蔡先生说。

    据了解,根据行业相关规定,氧气瓶充装压力为15兆帕,不仅压力巨大,而且属于助燃品。液化气虽然灌装压力不大,但属于易燃易爆品。两品混装一车,一旦储运过程中有液化气泄漏并碰上明火的话,极易产生爆炸。蔡先生说:“一个氧气罐的爆炸威力相当于五吨炸药,陈某的车能装五六十瓶氧气和液化气,要是爆炸相当于几百吨炸药,那是相当可怕的。”

    调查:流动经营查处难

    据蔡先生介绍,其曾多次将陈某非法经营危化品一事向星子县等有关部门举报,但是陈某没有固定经营点,其一般在清晨时,去庐山区威家镇充装液化气,去九江汽车工业园充装氧气。中午则蛰伏在庐山区海会镇的家中,傍晚再开车将氧气和液化气供给星子县和庐山区的一些石材厂,因为跨行政区域且流动经营,查处不易。

    在星子县工业园一石材烧板厂,四名工人正在使用由陈某供应的液化气和氧气,气瓶瓶身上均标有陈某名字,据该烧板厂余老板介绍:“货没了就叫陈某送来,一天用氧气十几瓶。”从陈某处购买氧气22元一瓶,而蔡先生的氧气站充装一瓶氧气只要10元左右,陈某翻番销售,利润不低。

    记者观察发现,工人用一根软管直接接在液化气罐上使用,而没有加装减压器和阻火器。且液化气罐和氧气罐也放在一起,没有达到规定的5米以上安全距离。蔡先生说,这样不符合规范的使用,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烧板厂余老板也承认,去年就发生过液化气罐爆炸事故,所幸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只是被安监局叫停了几天。

    据蔡先生介绍,合法经营的充气站供气,会要求工厂按照规范使用,但加装减压器和阻火器会让液化气罐内残留部分气体因压力不够无法使用,致石材厂损失一部分液化气,所以石材厂宁愿使用陈某非法经营的液化气和氧气。而陈某等人的非法经营活动,也对蔡先生等人的正规充气站的生意造成不利影响。

    查处:责令停止营业

    12日下午,记者将蔡先生反映的情况向庐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举报。

    当日16时30分许,庐山区安监局监察大队与海会镇安监办的执法人员来到海会镇陈家涧村陈某家中。经检查发现,陈某家中存放了数罐液化气和氧气。其家门口停放着一辆绿色带棚货车,庐山区安监局带队的副主任科员杜平洋打开车门,车内的景象让几位执法人员吓了一跳。只见车厢下面堆放着数十个氧气罐,车厢上面则焊接有铁架子,铁架上堆放着18个液化气罐。杜平洋检查发现,有些液化气钢瓶已明显过期,却仍在使用。

    而陈某的这个违法经营点,周围都是民房,与远离居民区的规定明显不符。大量液化气瓶和氧气瓶混合储存,无异于是将一颗“不定时炸弹”安放在村里。

    面对执法人员,陈某承认无证经营危化品。执法人员向其下达执法文书,责令其停止营业,并查扣违法经营的液化气瓶和氧气瓶。(记者陈燕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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