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低保户各提高 20元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 [九江新媒体JJXMT.CN]昨日,浔阳晚报记者从市社会救助局获悉,5月11日,市政府办公厅发文通知,我市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老人生活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014年的每人每月43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014年的每人每月2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4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人员供养标准由2014年每人每月27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05元,分散供养标准仍保持在每人每月260元。全市新提标准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据介绍,2014年,全市农村低保对象83917户169990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2.87亿元,月人均补助151.58元;城市低保对象42592户80239人,累计发放低保金2.65亿元,月人均补助292元。 2014年我市医疗救助情况 城市 发放救助金0.42亿元,救助61406人次,人均救助694.86元。 农村 发放救助金0.87亿元,救助111840人次,人均救助785.487元。 临时救助金 发放临时救助金额865.875万元,累计救助人次8062人,人均救助金额1074.02元。 其他 儿童“两病”救治90人次,发放资金64.4万元。 尿毒症免费血透救助141850人次,发放资金901.5898万元。 实施重症精神病救助1977人次,支出救助资金248.5768万元,人均救助1257.3439元。(浔阳晚报 记者 余纯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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