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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万买来无产权房 永修莱美违规售房遭投诉

2015-02-12 10:23 来源:中国江西网
    [九江新媒体JJXMT.CN]花43万余元买的房子竟然一直拿不到房产证!一个多月来,永修市民荣先生被折腾得完全没了过新年的心情。
 
    2月11日,多方求助无果后的他向中国江西网反映称,他和其他20多户业主现在都进退两难,想要房子拿不到房产证,想找开发商退款,对方又一直推诿。
 
  买房后迟迟未拿到正式合同
 
  2014年12月,本网报道了“九江永修市民郑女士在莱茵美郡楼盘购买商品房却迟迟未拿到正式合同”一事。近日,又有多位业主向本网反映类似情况。
 
  今年46岁的荣先生于2014年4月在莱茵美郡楼盘购买了一套120多平方的房子,并全额付款43万余元。“买的时候说有房产证,现在又一直办理不下来。”荣先生介绍称,当地房管局的工作人员告诉他,莱茵美郡楼盘负一层的房子拿不到产权,建议他去退房。
 
  此前,荣先生一直在福建泉州工作,因为房子的事情,已经在永修呆了一个多月。“销售部的李经理曾叫我办理无产权房,但两种房子的价格完全不一样。”荣先生小算了一笔,如果转为无产权房,对方就应该退还13万元,但自己却从未收到这笔钱。
 
  “昨晚李经理又和我取得联系,说可能可以办产权。”荣先生质疑称,正规房子都应该有房产证,既然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莱茵美郡又为什么可以出售房子?
 
  “我花了半辈子的积蓄,买下人生中第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没想到竟如此波折!”荣先生不禁感叹。
 
    有相同遭遇的业主不在少数。“正式购房合同不下来,我这边也无法贷款。”同在莱茵美郡购买了负一层房子的郝先生称,当时与该楼盘开发商华龙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永修分公司签定购房合同,对方称正式合同需等到3个月后。
 
  如今10个月过去,莱茵美郡却一直未履行承诺。“一直推迟,我才意识到有问题。”郝先生称,别的楼层的购房者都已经与开发商签定了正式的购房合同,而和他同样购买负一层商品房的市民却没有拿到正式合同。
 
  负一层是否能办理产权?
 
  据本网此前报道,九江市永修县房管局综合股一工作人员对此回应称,永修莱茵美郡楼盘的负一层是车库并没有预售许可证,是没有产权的,因此不可能有在房产局备案的购房合同。
 
  同时,永修县建设规划办的张主任也表示,根据莱茵美郡楼盘的规划,该楼盘的负一层是车库,该楼盘开发商不可能将车库改成商品房进行出售。
 
  因接到多位业主投诉,2月10日,记者再次致电永修县房管局局长彭勇。“莱茵美郡楼盘的负一层可以办理产权,但开发商得交一定的罚款。”彭勇称,相关部门正对此事进行处理。
 
  2014年12月份,房管局的工作人员说永修莱茵美郡楼盘的负一层是车库并没有预售许可证,是没有产权的。时隔2个月,房管局的局长又称只要交完罚款就可以办理产权。这个楼盘的负一层是否有产权?当记者多次致电永修县建设局规划办时,该局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随后,记者也多次致电该楼盘开发商华龙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程新然以及销售部李经理,两人均未接电话。
 
  律师称可要求开发商赔偿
 
  针对此事,江西艾民律师事务所律师桂松华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因开发商未能及时办理办理产权导致业主无法办理贷款一事,桂松华解释说,根据第二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而郝先生等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
 
  同时,桂松华也表示,预售许可证中对楼盘的可售面积有明确规定,永修莱茵美郡楼盘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却还进行销售,当地房管局有监督不力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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