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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多万的借贷款要不回来 又是"老赖"挡路

2015-01-28 12:04 来源:九江晨报
    [九江新媒体JJXMT.CN]昨日,浔阳区法院执行局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庐山区法院执行局展开联合行动,将位于庐山区赛阳镇的紫藤山庄予以清空、转交给了申请执行人应女士,并现场司法拘留了四名抗拒法院执法行动的“老赖”。
 
    空壳借贷
 
    2010年7月6日和7月15日,本案原告应女士经朋友介绍,分次借给了本案被告之一戴某共205万元。“当时觉得他是个老板,有那么大的山庄就把钱借给他了。”应女士已经记不清楚当时借款的具体细节,只是对九江晨报记者表示当时她“犯了糊涂”。判决书显示:在这笔借款中,紫藤农家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藤公司)的两位股东以自己的股份为该债务提供了质押、紫藤公司为该笔债务的担保人。
 
    债务到期后,戴某迟迟未归还欠款,应女士到法院起诉。经法院传唤,戴某拒不到庭应诉,法院于2011年8月28日即作出判决:被告紫藤公司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并按照担保书、借条的约定,向应女士支付违约金以及利息。
 
    判决之后,戴某依旧“人间蒸发”,而法院也进一步查明,紫藤公司的实际经营人就是戴某,之所以登记其他人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规避债务的嫌疑;戴某债台高筑、债主众多,紫藤公司已名存实亡。
 
    艰难执行
 
    因判决结果迟迟得不到履行,应女士便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法官调查了戴某的银行存款、房产以及其他资产,发现其没有履行债务的能力,故紫藤公司成为了该案唯一的被执行人。虽然紫藤公司名存实亡,但其名下还有一套资产——位于庐山区赛阳镇的紫藤山庄。
 
    法院于去年启动了对紫藤山庄的拍卖程序,但是九江商家并不看好该山庄的商家价值,三次竞拍均流拍,其后启动了变卖程序,也无人竞买。法官与应女士沟通,应女士答应“接下”紫藤山庄,从而抵偿戴某欠她的债务。
 
    经评估,紫藤山庄的总价值为300万元,而加上违约金以及利息,戴某尚欠应女士301.8万元。对于差价1.8万元,应女士自愿放弃。这意味着,一旦应女士取得紫藤山庄所有权,该案件就全部执结。

    联合执法
 
    自戴某消失之后,紫藤山庄闭门歇业。昨日记者看到,山庄里只住着一位赛阳镇的村民叶某,他是戴某临走时留给紫藤山庄的“看门人”。
 
    “我都在这里住了好几年了,凭什么让我走?”当法院想要把紫藤山庄交付给应女士时,遭到了叶某的强烈抵制。他向法官提出了如下诉求:其一,戴某还欠他一笔工资没发,发了工资他才搬走;其二,如果强制搬走,他没有地方住;其三,他长期靠种植销售紫藤山庄的景观苗木为生,如果搬走,他将没有活路。对于叶某的诉求,法官也给出了答复:如果戴某欠他工资,他可以另行起诉;关于他的生计,他可以和应女士商议,待应女士接手山庄后,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继续雇用他。叶某不听劝解,继续霸占山庄。
 
    昨日,为了执结这一桩旷日持久的借贷纠纷,市中级人民法院、浔阳区法院、庐山区法院的执行法官来到紫藤山庄强制执行。在执法人员的劝解下,叶某将自己的生活用品等杂物搬走;并将自己砍伐下的树木制作的木材挪到了山庄外。但叶某的哥哥及其父母到往现场,在叶某所住的房间里赖着不走,抵制执法。在反复劝解无效的情况下,法院以妨碍执行为由,将叶某、叶某的哥哥及其父母当场司法拘留,送往了市拘留所。目前,紫藤山庄已顺利交付给应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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