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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山“两主” 树木遭殃

2014-12-15 14:55 来源:浔阳晚报
    [九江新媒体JJXMT.CN]12月9日,家住星子县温泉镇西洲村的熊先生向本报反映称,自家拥有林权证且使用多年的林地,除自己之外竟然还有另一个“主人”。一座山林竟然有两本林权证,这使得该地的另一本林权证的所有者与熊先生经常发生纠纷,给其造成了不小的经济损失。
 
    一山有两证,熊先生的林地遭他人“抢占”
 
    12月9日,在熊先生指引下,浔阳晚报记者来到了熊先生使用多年的山林,同时,熊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他的林权证。记者从该林权证上看到,当地林业部门的工作人员已明确地在林权证上标注出了熊先生使用林地的范围。
 
    “图上所标注出的这片山林一直以来都是我们家在使用,我也拥有这山林的林权证,可不知怎么回事,我们隔壁组的周姓居民竟然也有这片山林的林权证。”熊先生告诉记者,自己所使用林地一直以来就归西洲村9组所有,自2006年星子县林业局颁发林权证以来,隔壁西洲村8组的周姓居民经常以各种理由驱赶他们,原因是对方竟然也拥有能够证明这块林地使用权的林权证。
 
    为此,双方经常发生纠纷,就在前些日子,熊先生在山上所种植的树木遭到该山林另一本林权证主人的砍伐,给他造成了不小的经济损失。
 
    林地该是谁的就是谁的
 
    一座山林怎么会有两本林权证呢?这两本林权证孰真孰假?为了解情况,记者来到了星子县温泉镇人民政府。
 
    “2006年,正值林改大潮,居民们需要换新林权证,当地林业部门的登记山林范围的工作人员由于工作疏忽,使得一部分林地重复登记,导致一批林业证错发,所以才会出现林地相互争抢的纠纷。”温泉镇胡副镇长告诉记者。
 
    “林地该是谁的就是谁的,居民们只有用事实,用证据说话。”对于林地的归属问题,温泉镇胡副镇长回复称,当居民们拿着各自所有的林业证请求断定归属问题时,政府主要依据居民所提供的合法、有效的证据,以及工作人员走访、调查得来的信息来断定林地的使用权,进而政府从中协商。
 
    县林业局承认林权证错发,已收回注销
 
    当地林业部门怎么会错发林权证呢,这座山林使用权又究竟属于谁呢?
 
    12月9日15时,记者来到了九江星子县林业局。
 
    “当时给西洲村8组发放林权证,是依据他们当时提供的一份土改证。而这份土改证的主人,及其后人房屋、生产资源全部都在西洲村9组,按程序,土改证主人的山林是只能登记在西洲村9组。2006年发放林权证时,由于工作人员大意疏忽,才会给西洲村8组错发了一批证。对于错发的林业证,林业部门已经逐一将其收回,并且将其注销。”星子县林业局综治办工作人员汪财林告诉记者,为了纠正林权证错发所带来负面影响,林业部门的工作人员将逐一让居民们重新填写林地使用申请表,由林业局技术人员现场划定四面界线,并由交界双方签字、盖章,再将其公示一个月后,即可为居民们补办新的、正确的林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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