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押车借3万元高利贷 还款时遭遇索车难
2014-12-15 14:44
来源:中国江西网九江频道
[九江新媒体JJXMT.CN]用价值14万的私家车抵押3万元高利贷,结果还款时车子却要不回来,近日,市民朱先生就遭遇了这样一件烦心事。12月14日,朱先生向中国江西网九江频道记者反映称,自己用私家车做抵押借来3万元高利贷,可如今还钱期限已到,高利贷方却不要他的钱,车子也不退,这让他很是郁闷。“我去派出所报案,但警方说这是经济案件不受理,我该怎么办呢?”朱先生为此不知如何是好。
据朱先生讲述,1个月前自己经朋友介绍向高利贷方借三万元钱,并约定每月支付2000元的利息,借钱期限为一个月。于是,11月4日晚,朱先生在老汽车站附近从高利贷方取走了2万元,同时也将自己的私家车抵押给对方,一个星期后,另外1万元对方通过网络转账的方式给朱先生。如今,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高利贷方却称朱先生超出了三天还款期限,钱不用他还,车子也不会退。
朱先生告诉记者,自己用于抵押的私家车买来时花了139800元,用了近半年时间,且当时在抵押车子给高利贷方时,虽然写了抵押字据,但是他并没有拿,同时还将车子的行驶证,户口本复印件给了对方。“当时想着是朋友介绍,相关协议和字据就没有要,觉得一个月后就能领回。”朱先生表示,原以为相互信任就行,却没料到结果演变成了自己价值近14万元的车被人以3万元的价格强行买走。
14日上午,当记者试图联系借钱给朱先生的高利贷方时,对方表示自己已经把车子开到安徽,随后便挂断电话将手机关机。
朱先生表示,事发后,自己曾前往派出所报案,可接警民警表示,他所遇到的情况属于经济纠纷,不在受理范围内。
对此,记者咨询到江西柴桑律师事务所律师樊正根,由于朱先生不清楚放高利贷人的任何信息,樊正根律师表示,朱先生可以到法院起诉放贷者,依法偿还借款本息,要回质押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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