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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酒店违法经营数年 执法到底难在哪儿?

2014-12-12 10:08 来源: 新法制报

春江大观园”:漂浮在长江上的豪华酒店(图片来自网络)

 
  核心提示
 
  [九江新媒体JJXMT.CN]一家豪华酒店漂浮在九江长江42号闸口,不仅影响到通航安全,还涉嫌非法占用岸线。
 
  今年4月份,在有关部门联合介入下,九江汉中盛隆文化传播公司耗资3000余万元打造的“春江大观园”酒店被责令停业,但数月后又重新开业。对此,相关职能部门的答复是:属职责范围内,但权力有限,难以关停。
 
  12月10日,为保障堤防和防汛安全,九江市政府开始封堵42号等五个闸口,但能否解决这一问题还是个未知数。
 
  闸口处漂着一座“水上皇宫”
 
  12月7日,九江长江大桥桥下江面上,一座青砖白瓦式建筑群颇吸人眼球。
 
  整个建筑砖墙相隔、飞檐凌空、错落有致,亭台与楼阁之间有通道将各栋古建筑连为一个整体,俨然一座“水上皇宫”。
 
  这不是文化古迹,而是一家水上酒店,名叫“春江大观园”。
 
  这家酒店实际是由七八条大小不等的船体改装而成,整个建筑群呈现四合院模式,院内有丰收水车、奇石耸立,屋顶有观景平台,可供野生垂钓。建筑物会随着江面的风浪左右晃动。
 
  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进入大厅后,一位服务人员热情地迎了上来,将记者引导至“春江阁”包厢。
 
  当记者提出该包厢并非面向长江希望更换时,这位服务员却面露难色:“临江的包厢全部预订满了,要不是你今天运气好,这个包厢恐怕也留不住。”据服务员介绍,生意之所以如此火爆,是由于这里的江景格外漂亮。
 
  而漂在长江上,显然是该酒店的一大卖点,其宣传资料上自称“建造了全国惟一江上四合院江楚风格”的酒店,“总体面积1万多平方米”。
 
  据知情人员介绍,春江大观园晚上座无虚席、生意火爆。
 
  8日晚,新法制报记者再次来到该酒店。虽然江面寒风刺骨,但通往酒店的长廊上仍人来人往,岸边的一片空地上停满了前来用餐者的车辆,酒店内更是灯火通明。
 
   酒店建在闸口处危及通航安全
 
  “夜幕之下,要是有船把它当作移动的客轮,后果将不堪设想。”长江岸码头上,一位人士为此揪心不已。更让他疑惑的是,在此开办水上酒店合法吗?
 
  作为长江岸线的主管部门,九江市港口局港口管理科科长陈涛明确表示“不合法”。
 
  据陈涛介绍,春江大观园酒店系九江市汉中盛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所属产业,前身为浔东砂石站。九江市政府在2010年3月进行滨江生态园建设时,该砂石站属搬迁范围。但该砂石站负责人蔡汉忠获得补偿后非但未清场撤离趸船,反购置多艘废旧水泥趸船与原趸船一起改装成水上休闲酒店,非法占用岸线经营餐饮业。
 
  九江市海事局指挥中心副主任吕新春向新法制报记者介绍说,该酒店所处的位置是长江42号通道闸口(闸口是用于长江堤防和防汛时的水流通道)。
 
  “闸口上设立水上餐厅是违法的,直接影响到江面过往船只通航安全。”让吕新春同样忧心的是,由于该酒店擅自改装趸船,未经船舶检验机构依法检验,有可能因结构不合理而解体,甚至发生倾覆沉没事故。
 
  对此,酒店负责人蔡汉忠坦言,该酒店确实位于42号闸口处,有关部门此前也支付了300余万元征收补偿款,但那只是对砂石站的补偿款,而不是酒店。
 
  蔡汉忠否认酒店是征收期间建设的,而是在此前的2012年已投入使用,总投资3000余万元。至于相关审批手续,蔡汉忠并未作出正面回应。
 
  记者同时注意到,本该在大厅悬挂餐饮许可证的位置却是空白。而在酒店厨房内,只见烟道及一些管道设置在船体右侧临近水面的位置。当记者询问酒店垃圾废水如何处理时,几名工作人员均三缄其口。
 
  被责令停业后又重新开业
 
  陈涛介绍说:“在酒店建造期间,我们多次现场执法,但对方却置若罔闻。”陈涛强调,酒店是征收期间建设的,且未办理港口经营许可证。
 
  陈涛向记者出示的几份文书记录了执法部门的执法过程。
 
   今年1月9日,港口部门先后对酒店方下发了《办理长江岸线使用相关手续的通知》和《关于要求春江大观园酒店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的通知》。
 
  “但酒店方不听劝告,继续施工。”陈涛说。
 
  10月15日,港口部门对酒店涉嫌未经许可擅自临时使用港口岸线行为依法启动行政处罚程序。
 
  “但当事人拒不配合港政执法人员调查取证,拒绝接受讯问,拒绝在相关文书上签名。”对于为何没有制止住对方占用岸线,陈涛称很无奈,因为按照《江西省港口管理办法》的规定,“临时使用港口岸线,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未经许可,擅自临时使用港口岸线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处罚金额过低,对违法人没有威慑力,同时法律未赋予我们清场的权力。”陈涛说,此事牵涉到多家部门,仅凭港口部门执法难度太大。
 
  在执法方面,吕新春称同样很头痛。
 
  今年4月份,海事部门向九江市政府呈递了一份报告,最终促成了涉水各行业管理部门联合执法,酒店从4月上旬开始停业了数月。
 
  但事与愿违的是,今年8月份,该酒店又重新开始营业了。
 
  “按照规定,我们只能扣押证书、船员证件,但这些对酒店起不到什么作用。”吕新春称,眼下,他们只有继续向市里反映此事。
 
  执法到底难在哪儿?
 
  九江市环保局党组成员王新民受访时称,经了解,该酒店没有办理前置审批手续,也未在该局办理环评手续。至于该酒店如何排放废水,此前,他们并未接到举报,下一步将着手展开调查。
 
  “像这样的酒店,应由工商部门直接取缔。”王新民如是说。
 
  在浔阳区工商局,副局长郭凯查询后表示,“春江大观园”并未注册登记。
 
  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相关规定,取缔这家企业还是得找第一责任人,即发放“餐饮许可证”的食品部门。九江市食品稽查局局长杨耀文则表示,2013年12月份,该局给这家酒店发放了餐饮许可证,名称为“九江市汉中盛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针对酒店注册名称与实际名称不符、未亮照经营的情况,他们只能依法行政警告责令改正。
 
  然而,记者并未在工商部门查询到“九江市汉中盛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只是在2014年3月9日有一则变更事项,即“九江市汉中盛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九江市汉中盛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其中显示的经营地址为九江市浔阳区滨江东路25号17栋,而非42号闸口。
 
  执法难在哪里,记者在九江市浔阳区农林水务局了解到的信息,或许能透露一丝端倪。
 
  据该局局长马艺文介绍称,该局主要负责的是码头征收工作。当时,得知42号闸口所在地要建设滨江生态园,蔡汉忠瞄准了其中的商机,提出要建一个旅游码头(水上酒店)。
 
  “2013年年底,蔡汉忠与浔阳区政府、区农林水务局分别签订了书面承诺书,承诺政府部门有需求就移走酒店,且不要补偿。”马艺文说,但现在要对方撤离却遭到拒绝。
 
  “尽管我们是当地水务主管部门,但我们没有执法权。”马艺文说,查处得找其他部门。
 
  为保障安全九江市政府封堵五个闸口
 
  实际上,面对酒店影响通航安全的行为,有关部门并非无计可施。
 
  省交通运输厅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表示,根据《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海事管理机构必须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船舶、浮动设施、船员和通航安全环境的监督检查;发现内河交通安全隐患时,应当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有关单位和个人不立即消除或者逾期不消除的,海事管理机构必须采取责令其临时停航、停止作业,强制卸载、拆除动力装置、暂扣船舶等保障通航安全的措施。
 
  而在港口管理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四十五条更是明确规定:“对未经依法批准,建设港口设施使用港口岸线的机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可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作出限期改正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违法建设的设施;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记者调查时了解到,为了保障长江堤防和防汛、通航闸口安全,九江市政府于11月24日下达了封堵42号等五个闸口的最后“通牒”。
 
  一份加盖“九江市人民政府”公章的《关于封堵九江城区部分防汛通道闸口的通告》中明确:“九江市政府决定对长江9号、19号、41号、42号、59号闸口进行封堵,封堵时间自12月10日至12月31日。同时,要求通道闸口业主单位和经营户全力配合封堵工作,于12月10日前将相关设备和物资予以清理撤离;对逾期不撤离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然而,12月10日下午5时许,记者拨通了“春江大观园”订餐电话,对方仍表示可以预订包厢。“没听说要搬离啊,我们还在正常营业,而且还在招聘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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