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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口:承建负责人“失联” 留下巨债愁煞供货商

2014-10-09 10:55 来源:浔阳晚报

     从今年8月中旬开始,市民吴先生就没过一天踏实日子,而影响他心情的是一位失联的罗姓建筑商。此人失联让吴先生心似油煎,因为对方欠了他300多万元材料款,其中200多万元是供应钢筋的材料钱,现在不知找谁要。

  项目承建人欠债跑路
 
  9月29日,记者赶到湖口县采访,吴先生讲述了事情原委。吴先生夫妇在湖口县城经营钢筋生意。2013年3月份左右,他们开始为湖口赣北农贸城项目承建方供应钢筋。
 
  “当时谈的时候,作为项目承建负责人,罗某叫我垫资供应两百万元的钢筋在赣北农贸城工地,并且承诺如果我送货送满了两百万,以后送一次就付一次钱。”吴先生告诉记者,因为此前与罗某有多次生意来往,他也就很信任对方。在湖口赣北农贸城这个项目,他总共供应了600多万元的钢筋,罗某前后支付了300多万元钢筋款,还有280多万元未付清,“另外,罗某在共青城的项目也欠了我170万元材料款。”
 
  吴先生说,当初进购钢筋的一大笔货款是他四处筹借来的,为了早日结清材料款,他多次找到罗某,期间,罗某给他打了“借条”。今年6月28日,罗某还写了一份“保证书”,保证在9月28日前支付50%的钱,还承诺若未付到一半,“将赣北农贸城6套门面作为抵押,并承担一切责任”。可是到了8月份,“罗某就跑了,手机关机,家里也没有人,不知到哪里去了。”
 
  开发商称不好确认货款
 
  吴先生找不到罗某,只得找赣北农贸城开发商——龙厦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口分公司。对于吴先生提供的那份“借条”和“保证书”,该分公司胡总经理表示,“我这里的钢筋去年确实由吴先生供应,但材料账目到底怎么支付,我不知道。因为从法律上讲,‘借条’属个人借款性质,我一分不付,我按合同、程序来计算。至于罗某‘保证’用门面抵押给吴先生什么的,这在法律上也不允许,因为农贸城门面资产是我们的,罗某只是承建商,根本没有权利拿我方资产抵押给别人。如果我做了担保,那我就有责任。”
 
  胡总经理还告诉记者,吴先生是直接供应钢筋给承建商,而承建商又是罗某挂靠的浙江伟基集团,“作为开发商,我们要给钱也是给承建商,而不是给材料供应商。”不过,胡总经理也表示,目前确实无法联系项目承建负责人罗某。“罗某是8月15日跑的,就在头一天,他还找我要五六十万元工程款,但我们按伟基集团合同来,工程做到一定的时候就按比例支付工程款,所以我不可能答应他。他在星子也借过好多高利贷,他的个人私人借款大概有几千万,公安机关也来找过他。”
 
  胡总经理告诉记者,罗某跑了之后,开发公司也对材料供应商进行了一些债务处理,只要供应商有明细账目的,公司都已付款,目前只有吴先生这笔没有结算。对于钢筋供应款,我们不是不认,但金额不好认。就算他供应多少材料能算得出来,但我们无法知道罗某之前付过多少钱给吴先生,而且罗某所在的项目部内部账算不清楚,根本没有清清楚楚的账目往来。
 
  承建方项目部自称也是受害者
 
  那么,对于吴先生手中的“借条”和“保证书”,赣北农贸城承建方项目部究竟如何看待?当天下午,记者又找到项目部,这里主要负责人有袁某、郭某以及会计殷某。他们均确认吴先生供应了钢筋,但罗某与吴先生之间的交易没有明细的来往账目,而且从账面上来看,已经不差吴先生的钢筋款:罗某曾以吴先生身份信息到银行开户,并以吴先生名义找甲方打了材料款,还做了400万元的假账。
 
  据袁某介绍,项目部留守下来的这三个人其实也是受害者。其中,郭某是罗某的亲老表,殷某是罗某的同学且居住在罗某隔壁。在跟罗某共事期间,罗某以支付工人工资或工程大需要资金周转为由从他们三人那里共借了700万元左右。“现在这么多钱都打水漂了!”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目前湖口、星子已有多人向公安机关报案。(陈姝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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