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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药店的“拆零专柜”叫好不叫座

2014-08-22 13:30 来源:浔阳晚报

     生病买药一次吃不完,当再次拿出来时却过期了,只能扔掉。这样既造成了药品的浪费,也让消费者花了不少冤枉钱。其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早就有关于药品拆零销售的说明。去年6月,新版的规范中,再次明确药品零售企业在营业场所应设立“拆零专柜”。但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城区多数药店虽然设立了“拆零专柜”,但所卖药品种类比较单一。

    市民:一年扔掉200多元过期药
 
    近段天气凉爽,不少市民因未注意保暖患上了感冒,家住浔阳东路的欧阳女士就是其中之一。“这几天喉咙发痒,就想去药店买几颗感冒药。”李女士说,之前听同事说过,一些药品可以拆零购买。于是,她便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在小区附近的药店询问。可令欧阳女士失望的是,药店导购人员称:药品不拆零,只能整盒销售。想着自己的感冒也并非太严重,她便打消了买药的念头。“已经有很多次,家里人因为一场小感冒,就买了一大盒感冒药回家。一般吃了两三颗后,感冒就好了,剩下的药只能放着等过期。每年整理药箱的时候都会扔掉200多元的过期药,太浪费了。”
 
    在采访过程中,很多市民也表达了同样的感受。市民刘先生说,前段时间他家大扫除,就整理出了近20盒没有吃完的药,其中大半都已经过期。这些药品几乎都是家中常备的胃药、感冒药等。“通常情况下,很多药品只需服用几片,病痛就能缓解,剩下的就顺手放在了角落。到了下一次得病,又会去购买新药,家里大大小小的盒装药就这样长期积存了下来了。”
 
    药店:药品拆零容易因积压而过期
 
    记者随后走访了市区多家药店,发现大多数药店都设有药品“拆零专柜”,但有不少并不销售拆零药品或品种很少。
 
    在南湖支路的一家药店,记者进门就能看到一个小柜台上贴着“拆零专柜”的字样。但当记者咨询一名销售人员药品是否可以拆零销售时,对方回答:“我们没有拆零销售的药品,都是一整盒或者一整包销售。”在另外一家药店,销售人员表示,药店虽然长期设置“拆零专柜”,里边摆放着去痛片、感冒药等药品,但很少有人来咨询,拆零药品卖得并不好。“药品拆开卖为消费者节约了费用,但对药店来说,剩下的药品就很难再卖了。因为消费者在选择药品时,会首选包装完整的药品,不会选择已经拆开包装的药品。这样一来,拆开包装的药品就会出现积压的情况,最终不利于药店的经营。”
 
    浔阳东路一家药店的负责人表示,从用药安全的角度考虑,药品能不能拆零,拆到什么程度,这些都需要慎重考虑。据介绍,通常治疗腹泻、感冒、发烧等一般疾病的药品,都可以拆零卖,但药品一旦开封,原来的有效期就会发生改变,尤其是胶囊、颗粒类的药品,所以拆零药不宜长期保存在市民的家庭小药箱里。该负责人坦言,“拆零药”的利润低,也是导致不少药店不愿扩大拆零药品种类的重要原因。
 
    食药监局:设置“拆零柜台”不是硬性规定
 
    “对于‘拆零专柜’,国家是有规定的,药店在开办时,我们会要求、建议药店设置‘拆零专柜’。”市食药监局药品流动科的工作人员陈先生称,为了保证拆零药品不被污染,还要求药店设置拆零出售药品的柜台。眼下,虽然药监部门要求药店设置“拆零专柜”销售药品,但如果药店不设置也并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因此不算是硬性规定。陈先生告诉记者,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不乏出现一些药品被拆零销售后,因长时间无人购买,导致药品受潮、过期,无法继续销售。
 
    “拆零首先要保证药品的安全,其次是药品一定要在有效期内。”陈先生说,“药品拆零销售实际上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方便了市民购买,另一方面,对药店的管理也有更高的要求,容易造成隐患。”拆零药品销售时,须注明药品名称、用法、用量、有效期等信息,但由于拆零包装袋并不大,有些信息很难标注。另外,药品拆零后不利于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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