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县委县政府网站上刊登的该县近年计生工作报告。网站截图 图为修水县公安局。新京报首席记者关庆丰摄 近日,新京报得到举报称,江西省修水县人口计生委为征收社会抚养费,向县公安局支付费用,让公安拒绝给未缴清社会抚养费的超生婴儿上户口。 据称,根据修水县人口计生委与县公安局的“协议”,每征收到一名超生孩子社会抚养费后,给予县公安局200元至400元不等的“上户费”。该县乡镇计生办向公安部门划拨“上户费”多达100余万元,数年达到数百万元。 新京报记者对此进行调查,有关负责人士表示,“协议并不存在”,乡镇向公安拨付“带有赞助性质”的经费,已经持续多年。 该县一年征收社会抚养费超过2000万元,这些费用在上缴之后,约80%被返还乡镇。在一些地方,近一半的计生经费用来支付劳务费和计生干部薪酬福利。 修水县委宣传部昨晚11时回复称,相关调查已经启动,“乡镇多,所以纪委调查要时间”。 新京报首席记者关庆丰 江西修水报道 因为没缴纳社会抚养费,修水县白岭镇村民冷雪梅(化名)的两个孙子至今没能上户口。两个孙子一个两岁,一个刚满一周岁,均为超生。 这是一个典型的留守家庭,孩子的父母都在广东打工。奶奶冷雪梅,为孙子跑“户口”屡屡碰壁。 她回忆,到镇上的派出所给孙子上户口,民警一听说是计划外生育,就让她先去趟镇计生办。镇计生办工作人员的态度很明确,必须交齐社会抚养费才能上户口。 “每个计外对象付200元上户费” 收据显示计生公安有协议;知情人称,公安严格把关超生儿上户,年终从乡镇获得费用 记者从修水县公安局办事大厅获悉,该县新生儿落户与计生政策挂钩。这意味着计划外生育的婴儿必须向计生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之后,凭缴费证明才能顺利落户。 根据《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江西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冷雪梅给两个超生孙子上户口,需要缴纳近30000元。 记者在修水县城以及白岭镇、何市镇、黄龙乡等乡镇咨询户籍民警,得到了相同的回复:超生婴儿不缴纳社会抚养费不能上户口 |
相关阅读
热点推荐
热门排行
融合微信号、微视频、头条号等媒体号的九江地区门户网站! 九江视窗网 JJSCW.COM.CN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九江视窗传媒有限公司 - 赣ICP备13004140号 - R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