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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60元看护费还要签订免责协议?

2014-02-28 10:06 来源:九江新媒体

交了60元看护费还要签订免责协议?

教体局:看护费属自愿 物价、教育局下发了文件

     本报九江讯 记者曹娜娜报道:向学校交了60元看护费,还得跟学校签一份免责协议,明确表示学生在学校出了任何事故与校方无关,近日,瑞昌市民孙先生向本报反映,他替女儿报名时就遭遇到了这样的事情。

    “这看护费到底是什么费?为什么收取了之后,还要与学校签订这个免责协议?”孙先生告诉记者,女儿在瑞昌市实验小学读三年级,以前都是妻子去帮女儿报名,今年他带着女儿去报名,拿到缴费单后,他看到了其中有一项收费为看护费,而老师又让他签订了一份免责协议,协议中明确指出,学生在校期间除了任何事故都与学校无关。

    既然收了看护费,那为何又要签订免责协议,这看护费到底用作何处,属不属于乱收费项目?带着疑问,记者采访了瑞昌市教体局收费科袁科长,据其介绍,看护费是依据省物价厅、教育厅等部门下发的文件收取,带有自愿性质。“在瑞昌市城区小学均可以收取60元的看护费,但需要家长自愿交纳。”袁科长告诉记者,看护费主要是用于学生放学后,老师在学校辅导、做作业。

    据袁科长介绍,在收取看护费之前,要与家长签订安全免责协议,而这一项收费在2012年就在瑞昌市实施了。“我们收取的看护费都是家长自愿的,在收费之前签订的免责协议时,我们就会告知家长属于自愿交费。”瑞昌市实验小学校长魏恒山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小学生一个星期不能超过26节课,这也意味着每天下午只能上一节课,三点多就要放学,可很多家长都在上班,家人没有人管小孩,所以都愿意交60元钱,放在学校由老师辅导。

    “收取了60元看护费后,我们每天下午都会安排老师在学校辅导学生做作业,放学时间也延迟到了下午4点30分至5点之间。”魏恒山告诉记者,他们学校有4000多名学生,从来没有发生过乱收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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