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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超市购物车成临时“童车”

2013-10-10 09:17 来源:浔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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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

   近日,市民陈先生向本报反映,他带着儿子和亲戚的小孩在市区一家超市购物,因为儿子还小,抱着又累,便将儿子放在了超市的购物车里。谁知亲戚的小孩一路推着往前跑,在拐弯的地方儿子摔了下来,崴了脚。为此,本报提醒大家,莫把超市购物车当成“童车”,以免孩子受伤。

   幼童乘坐超市购物车差点出事

   小孩因乘坐超市购物车不当险出事的例子真不少。家住丽景湾的余女士向记者讲述,10月5日晚上,她去一家超市买水果,突然听见身后传来女童的啼哭声,“妈妈,妈妈,我的手好痛……”原来,小女孩的手指被购物车铁架卡住了。小女孩的妈妈见此情形,赶紧叫人把铁架掰开,幸好小女孩的手指没有伤着。

   10月6日,记者来到市区一家大型超市。短短几分钟时间,记者就看到四五个孩子被放进了购物车内。孩子在车中的姿势可谓五花八门,有的蹲着,有的站着,还有的吊在购物车上。孩子坐在车筐内,车子的受力本来就不均衡,加之孩子不停地动,一旦失去平衡翻了车,很容易摔伤。正当记者准备离开时,又发现一名坐在购物车内的幼童不停地伸手抓远处的饼干,幸亏被幼童的妈妈及时制止,才没有摔下来。

   多数家长安全意识淡薄

   记者从庐山南路一家超市了解到,目前该超市内暂未出现儿童乘坐购物车发生意外的事情。超市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般看到年龄过大的小孩乘坐购物车都会善意的提醒,而且也不建议他们坐购物车,因为购物车承受的重量有限,在购物车坐板的右上角标有“Max.15Kg”的警示语(即最大承重为15公斤)。一般适合3岁以下的儿童乘坐,超过了这个重量很难坐进去,坐在其他地方则会头重脚轻,容易翻车。

   记者在采访时发现,大多数家长的安全意识淡薄。对于超市工作人员善意的劝告,有些人会置之不理,丝毫没有感觉到危险的存在。市民梅女士对记者说,把小孩子放在购物车里就是图个方便,怕小孩子走失,她觉得现在的购物车设计得挺好的,应该不会出现什么问题。

   记者随机采访的20名家长中,竟有八成忽略了这些细节问题,有的甚至表示根本不知情。

   律师:如果购物车没有缺陷,家长负首要责任

   消费者使用购物车过程中不慎造成伤害,责任该怎样界定?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江西浔原律师事务所的叶律师,他说,超市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它所提供的购物车没有缺陷,则不需要承担责任。家长作为监护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如果是因为照看不到位,造成幼儿受到伤害,那么家长应承担首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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