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本月20日起调至9元/次
2013-09-23 09:48
来源:九江晨报
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本月20日起,我省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将调整。 为确保我省新农合基金的安全正常运行,在不增加群众就医负担前提下,我省将村卫生室新农合门诊统筹一般诊疗费标准由原6元/次提高到9元/次,其中新农合基金支付8元,患者个人自付1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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